晋中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隶属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工作是负责管理和服务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遗属。组建于1985年12月,前身为榆次区军休所,2005年底上划市民政局管理。始终秉承“全心全意为休干服务”的宗旨,认真执行军休政策,全面落实休干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医保科、管理科4个科室。2019年末实有在职职工9人,管理和服务军休干部、士官、无军籍职工、遗属等143人。
二、晋中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支预算224.66万元,比2019年增加0.92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224.66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223.74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0.92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
2.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
3.“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2019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一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7.8万元,比上年增加1.7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日常开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提标,退休干部费用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万元,车辆加油服务3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绩效目标0个,金额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核定保留的离退休工作用车2辆。
2.房屋情况
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915.79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0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