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1950年6月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为在革命战争年代光荣致残的一至四级革命伤残军人服务的优抚事业单位。其前身为山西省荣军教养院,主要工作是为因伤残后遗症需经常医疗处理的革命伤残军人提供住院治疗和休养康复理疗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本单位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总务科、医务科、休养队、康复科、待遇落实科、体检理疗科共9个职能科室。
二、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支预算747.85万元,比2019年减少33.03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684.4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664.83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19.57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89.4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8.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2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增长。
2.2020年项目支出63.45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116.05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52.6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纪念建院70周年《院志》印刷、伤残军人雇佣护理人员、伤残军人宿舍区维修、伤残军人取暖补贴、伤残军人医疗健身设备及办公设备,减少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减少,退休干部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项目减少。
3.“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8.7万元,比2019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08.59万元,比上年减少3.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邮电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积极压减了运行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2万元,其中: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71万元,家具用具2.39万元,修缮工程15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4万元,住宿服务0.4万元,餐饮服务0.3万元,印刷服务11.2万元,物业管理服务18.2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1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绩效目标3个,金额45.3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核定保留应急保障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共计3辆。
2.房屋情况
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621.92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0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