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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市城区(榆次辖区)范围内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和公用事业、房地产、人防工程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督、水务、卫生健康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工作,以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由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76名,在职领导职数1正(副处级)4副(正科级),共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8名,下设办公室、计财人事科、指挥协调科、督查督办科、案件管理科(法规科)5个科室及建筑工地执法分队、西南街道执法分队、晋华街道执法分队、经纬街道执法分队、安宁街道执法分队、北关街道执法分队、路西街道执法分队、新华街道执法分队、锦纶街道执法分队、新建街道执法分队、开发区街道执法分队、乡镇执法分队和机动执法分队共13个执法分队。

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编制为176名,均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年末实际在职人员共168人,退休人员共11人,遗属补助1人。本年度我单位调走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500.27万元、支出总计3500.2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24.74万元,下降8.49%,支出总计减少324.74万元,下降8.49%。主要原因是2019年列有老城亮化工程、创卫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百草坡拆违工程等项目,而2020年未列此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497.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6.46万元,占比99.98%;上级补助收入0.62万元,占比0.017%;其他收入0.13万元,占比0.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49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9.11万元,占比55.99%;项目支出1540.13万元,占比44.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96.46万元、支出总计3496.4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18.42万元,下降8.3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18.42万元,下降8.3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老城亮化工程、创卫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百草坡拆违工程等项目,而2020年未列此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96.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8.42万元,下降8.3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老城亮化工程、创卫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百草坡拆违工程等项目,而2020年未列此项目。其中,人员经费1817.98万元,占比51.99%,日常公用经费1678.48万元,占比48.0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96.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39万元,占6.1%;卫生健康(类)支出80.25万元,占2.3%;城乡社区(类)支出3088.32万元,占88.33%;住房保障(类)支出114.5万元,占3.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669.47万元,支出决算349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9%。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186.45万元,支出决算21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5%,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提租补贴、采暖补贴,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较2019年决算增加40.73万元,增长23.59%,主要原因为:追加岳强等21人补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预算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80.8万元,支出决算8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较2019年决算增加9.66万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为: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

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预算3276.9万元,支出决算308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5%,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公用支出以及各项目支出;较2019年决算减少380.8万元,下降10.98%,主要原因为:2020年减少了老城亮化工程、创卫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百草坡拆违工程等项目。

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125.32万元,支出决算1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7%,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9年决算增加4.92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为:2020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6.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7.67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08.65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公用经费、单位取暖费、物业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公务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8.04万元,支出决算105.8万元,完成预算的97.93%,比2019年减少163.03万元,下降60.64%,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购置执法车辆,2020年未购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107.76万元,决算数105.76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8万元,增加原因为2020年晋中市城市管理局调拨给我单位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由2019年的61辆变为62辆。

2020年度“公务用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0,较2019年减少164.87万元,减少原因为2020年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28万元,决算数为0.04万元,较2019年减少0.01万元,共接待1批次6人,与2019年保持一致,但减少原因为2020年我单位接待标准较2019年有所降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0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6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4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电动执法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25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两个项目绩效自评等次分别为优和中。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被装购置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24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中。全年预算数为56.7万元,执行数为42.32万元,完成预算的74.6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购置单皮鞋1双,皮凉鞋1双,腰带1条,标志1套,冬常服1套,冬执勤服1套,夏装长袖2件,夏装制式短袖2件,单裤2条;二是质量样式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文件中规定的布料、款式,同时按照该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服装使用年限3年,裤子使用年限2年,单皮鞋使用年限2年,皮凉鞋使用年限3年的规定补充更新;三是购置制服按照年初预算金额购置,力求小于等于预算金额,节约财政资金;四是通过统一制服这方面,提升执法形象,便于城市管理,同时也便于执法对象监督执法人员,最终达到执法者热爱城管事业,被管理者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可,支持。发现的主要问题为:预算执行率未达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为:合理安排预算、精细化预算。

  “零星拆违治乱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99.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单位助力市城区六个片区包保单位,对市城区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进行了三次细致摸排,对市城区沿街单位、商户的门头牌匾设置情况逐街逐户建立档案,实现“两下两拆”快速推进,累计拆除市级包保门头牌匾1499块2.59万平方米,拆除市级包保单位违法建设479处1.13万平方米,保证拆除不影响相邻建筑物,不对周边居民环境造成影响,不发生安全事故,不发生任何信访费用;二是累计工程评审咨询服务费2.25万元,拆除违法广告牌及违法建筑197.68万元,严格规范门头牌匾变更的审核程序,加强对新换门头牌匾的日常巡查,严防商户随意变更文字的内容、字体和颜色,有效加强事后监管;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威慑违法当事人,让周围居民和违法当事人都满意。发现的主要问题为:项目未按年初预算全部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为:合理安排预算、精细化预算,及时督促项目按年初制定的预算完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零星拆违治乱项目经费绩效自评表.pdf

被装购置费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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