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有关县(区、市)财政局:
按照晋中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分配意见,结合市级预算安排,现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预算指标18301万元(详见附件)。
此项资金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科目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下执行,经济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接文后,严格按照《晋中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农〔2021〕49号)规定执行。各县(区、市)财政部门要尽快将资金落实到位,市县乡村振兴部门要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全程监管,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请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xlsx
晋中市财政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