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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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财政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晋中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国家和省、市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我市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负责管理市本级的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乡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市及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本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关于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拟订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二)代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市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等。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四)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市宏观经济政策,围绕全市、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县级统筹能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完善市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依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管理市属国有金融资本,依法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省和市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对各县(市)区政府PPP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

2、与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市直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核定,会同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负责公务用车处置审批工作。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定市级公务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其他公务用车编制核定,负责公务用车的调配、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3、与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市本级办公用房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资产清查以及使用效益和收益的综合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负责产权变动及资产处置的审批。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权属,承担具体资产清查盘点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办公用房调配使用、维修、处置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税政法制科、预算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农业农村科、国有资产管理科、外债与地方金融科、绩效管理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科、财政监督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
下属单位: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
联系方式:0354-3025817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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