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采管〔2017〕31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单位2018-2019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定点维修企业:
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的顺利开展,本着厉行节约、提高效率、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市直单位2018-2019年度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公务用车维修项目定点采购执行期限2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至下期招标结果公告之日止。
二、定点维修企业情况、常用装潢装饰材料价格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定点维修企业常用配件价格(包括志俊1.8、新帕萨特1.8T、速腾1.6、迈腾1.8T、别克GL83.0S等)、轮胎价格、机油价格和材料管理费率见附件三至附件十二。
四、各单位要按规定组织实施采购,不得向企业提出不合理要求,定点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高服务价格、降低优惠率,对违反政府采购行为的,将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采购结束后,采购单位和定点服务企业填制《晋中市政府采购定点项目明细表》(见附件十三),作为资金支付依据。
六、市政府采购中心代市直单位与维修定点企业签订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见附件十四),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请按合同约定执行。
七、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3022055。
附件:1、定点维修企业情况表
2、常用装潢装饰材料市场价格表
3、志俊1.8系列车型常用配件执行价格表
4、新帕萨特1.8T系列车型常用配件执行价格表
5、速腾1.6系列车型常用配件执行价格表
6、迈腾1.8T系列车型常用配件执行价格表
7、别克GL83.0S系列车型常用配件执行价格表
8、4S店常用车型配件执行价格表
9、轮胎、机油执行价格表(含税)
10、材料管理费率价格表
11、4S店轮胎执行价格表(含税)
12、4S店面机油执行价格表(含税)
13、晋中市政府采购定点项目明细表
14、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晋中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