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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中市本级 2021 年第二次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825日在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

晋中市财政局局长  马海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晋中市本级2021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以审议。

一、预算调整内容

近期,山西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67.91亿元,其中提前下达33.43亿元,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列入市本级预算。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剩余34.48亿元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的债务,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本次政府债务限额及分配方案

本次34.48亿元政府债务限额,按举借方式分,可用于发行政府债券33.1888亿元、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借款1.2912亿元。按债务类型分,一般债务10.56亿元、专项债务23.92亿元,一般债务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举借,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举借,用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本次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省级直接明确了外债转贷1.2912亿元、三大板块旅游路建设2.6897亿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0.0346亿元和省直管县5.59亿元,剩余24.8745亿元我市可自主分配。在综合考量各县(区、市)财力水平、债务风险、债务支出进度以及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结合省定规模,提出以下分配意见:市本级留用5.3131亿元,转贷各县26.1669亿元。其中:榆次区2.3045亿元;太谷区3.39亿元;祁县3.1768亿元;平遥县0.506亿元;介休市2.42亿元;灵石县3.2045亿元;寿阳县3.3045亿元;昔阳县0.806亿元;和顺县1.003亿元;左权县1.61亿元;榆社县0.8016亿元;开发区3.64亿元。剩余3亿元债务限额,考虑全市债务率水平和财承问题,以及项目前期准备情况,暂不做支出安排。

债券资金重点用于强化医疗体系、深化生态环境治理、推动教育质量提升、加大基本民生保障等重点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三、本次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按照预算法规定,由于市本级增加了预算总支出,全市增加了举借债务规模,现制定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一)本次市本级债务资金使用方向

市本级留用债务资金5.313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8431亿元,专项债务0.47亿元。

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务限额,申请省财政厅代理发行新增一般债券4.8431亿元,安排用于以下项目: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 2.6445亿元;

潇河流域(108桥至郝村段)综合治理项目 1亿元;

汾河廊带生态旅游通道建设资金0.6亿元;

环城旅游绿道建设资金0.3986亿元

幼儿园回购项目0.2亿元。

拟使用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申请省财政厅代理发行新增专项债券0.47亿元,用于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人才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二)提前批政府债务限额安排项目的调整情况

今年上半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1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3.43亿元,新增债务限额及使用情况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因部分项目自身原因,现需对政府债务限额对应安排的项目进行调整。

一般债务资金安排的项目调整如下:因项目申请债券类型改变,将安排山西农谷人才公寓(后正式立项名称为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人才服务基地建设项目)一般债务资金2亿元,调整用于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

专项债务资金安排的项目调整如下:因项目收益不能覆盖本息,未通过财政部审核,将安排潇河流域(108桥至郝村段)综合治理项目专项债务限额2.03亿元,调整用于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人才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97.9221亿元,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56亿元后,收入合计为108.4821亿元;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为97.9221亿元,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3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5.7169亿元后,支出合计为108.482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129.1167亿元,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92亿元后,收入合计为150.0367亿元;批准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为129.1167亿元,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4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0.45亿元后,支出合计为150.036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切实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一)开好政府举债融资前门

严格执行预算法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除政府债务外贷外,各级政府只能在批准的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举借政府债务,不得借道国有企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通过积极争取,全市政府债务规模连年稳步增长,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截至20217月,我市政府债务限额454.92亿元,政府债务余额430.37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61.25亿元,政府债务余额143.4亿元。政府债务余额均不超过政府债务限额,实现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二)用足用好政府债务政策和资金

2015-20217月,全市向省财政厅申请发行新增债券259.38亿元,其中市本级96.56亿元,为我市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地保障。

近年来,我市合理分配政府债务限额,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将债券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建立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健全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做好债券信息公开和绩效评价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债券资金借得来、用得好、控得住、还得上。

(三)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

今年,市政府将政府性债务管理指标纳入对县政府考核体系,坚决制止政府违法违规举债,定期对市县政府债务进行风险评估和提示预警,督促各县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按照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问责一起的原则,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堵住违法违规举债后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本着为民理财、为民用财的思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克难攻坚,真抓实干,继续提高债务管理水平,积极发挥政府债券效能!

2021年第二次预算调整债务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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