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情况报告
──2018年10月30日在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乔金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报告晋中市2018年市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内容概述
按照《预算法》规定,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情况,应进行预算调整。本次预算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341万元,同步追加支出;
2、政府性基金,按照《预算法》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市国土局土地出让挂牌实际和收入预期情况,国土出让收入拟追加收入预算8亿元,同步安排支出。
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精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 号)中 “对于执行中情况发生变化而无法执行的项目,以及无需再支出的据实结算项目,要及时收回总预算,重新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的相关规定,依据全市重点工作推进的内容要求、各预算单位的申请报告,将一般公共预算中3433万元和政府性基金中79160万元,按照程序,进行合规调剂,由于不涉及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不属于预算法规定的预算调整的范畴。
二、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878350万元,本次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8341万元,收入合计为916691万元;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本次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41万元后,支出合计为916691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根据《预算法》规定和财力变化的实际,拟对部分项目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新增环城东路北延、环城南路西延、环城西路改造和安宁街改造等四条城建重点项目资金2.3亿元;
预留调资和人员公用部分3041万元(主要是落实年底中央调资政策,以及预留后两个月的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变动);
新增市级单位部门预算支出(主要是各预算单位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变动)2300万元。
三、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1071729万元,本次追加收入8亿元,收入合计为1151729万元;批准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为1071729万元,本次追加成本性支出8亿元,主要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失地农民的安置、落实城中村改造支持政策、产业扶持政策的兑现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我们将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为民理财意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