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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中市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1010在晋中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晋中市财政局局长  乔金国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晋中市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复杂的宏观环境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财政工作按照全市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奋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变动情况

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经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通过后,各县(区、市)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在预算执行中,根据省财政厅追加、追减专项指标和各级预算调整情况,全市和市本级预算作了相应变动。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20亿元,与人代会通过的预算一致;因上级专项拨款及其他补助、调入资金、债券转贷收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661561万元;市县两级当年短收197570万元,全市支出预算由2174680万元变动为2638671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371900万元,与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一致;因调入资金、债券转贷收入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88754万元;市级当年短收、上年结转安排支出、专项上解、调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项拨款及其他补助减少186269万元,市本级支出预算由559915万元变动为462400万元。

201511月,预算变动情况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三届三十九次会议审查通过。

(二)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100243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3.54%,比上年下降14.7%,减收172729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378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3415万元,置换债券转贷收入3962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67308万元,调入资金161172万元,新增债券转贷收入110000万元,返还性收入6110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856万元,收入总计为3132300万元。

支出执行2411647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1.4%,同比增长11.42%,增支2472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债务还本支出406200万元,调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828万元,专项上解12263万元,体制上解5561万元,支出总计为2921499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末结余210801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支出227024万元,净结余-16223万元(需要说明的是,截止2015年底的净结余-16223万元中,全市当年净结余-317万元,由省财政厅批复决算时扣缴煤炭资源税上划基数形成。以前年度的累计赤字15906万元,其中,榆次区13758万元,平遥县214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35417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0.46%,比上年下降46.79%,减收311397万元。减收主要土地出让基金因土地流拍和榆次液压有限公司出让收入上划省级等因素,减收18.2亿元;煤炭可持续基金停征,减收10.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年结余25412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33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323万元,收入总计为866425万元。

支出执行43521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24%,比上年下降40.07%,减支2910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加债务还本支出22380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上级支出110865万元,调出资金88772万元,支出总计为858647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末结余7778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

2015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9599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9.96%,同比增长18.22%。支出执行70209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43%,同比增长16.28%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

2015年,全市(全部为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58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29%(较年度预算执行进度好的原因,主要是市国资公司缴纳近年来的晋中银行国有股分红收益1428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1226万元,收入总计为2813万元。支出按预算法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87万元,结余1226万元。

(三)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29913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0.43%,比上年下降15.66%,减收55556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置换债券转贷收入84479万元,上年结余647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9181万元,调入资金38754万元,县级体制上解25096万元,新增债券转贷收入25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4945万元,收入总计为626286万元。

支出执行450198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7.36%,同比增长2.56%,增支112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返还性收入补助县级19237万元,调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850万元,专项上解7065万元(上缴2015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金等),债务还本支出94479万元,支出总计为614829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末结余1145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2202万元后,净结余-745万元(由省财政厅批复决算时扣缴煤炭资源税上划基数等因素形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17494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4.67%,比上年下降53.89%,减收204502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年结余71871万元,债券收入178756万元,收入总计为425576万元。

支出执行13110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36.98%(较年度预算执行进度好的原因,主要是省财政厅扣缴两所高校六宗地处置款,导致调整预算数变小),比上年下降28.75%,减支528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加债务还本支出17875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086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县级70938万元,调出资金26111万元,支出总计为517775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末结余-92199万元(需要说明的是,2015年,市本级上报政府性基金执行的结余数为18666万元。因省政府决定一次性扣缴太原理工大学轻纺学院和晋中学院老校区土地处置款110865万元,形成市本级基金当年决算批复的赤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

2015年,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2754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2.25%,同比增长17.27%。支出执行57121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93%,同比增长15.41%

需要说明的是,省财政厅已于七月初批复我市2015年决算,今年的人代会召开在十月,因此,此次汇报的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实为2015年的预算执行后的决算批复情况。决算批复与预算执行的不同,一方面体现在上下级往来,根据实际,再次做出增减变动调整;另一方面,决算批复中体现的赤字,次年预算安排中应当予以弥补。

(四)预算执行的几点说明

1、上级补助收入和补助下级情况:2015年,我市共争取上级补助收入(一般公共预算部分)1152334万元,较上年增长19.43%,增加18749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110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378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3415万元。全年我市共补助县级1107445万元,其中,补助县级返还性收入80342万元(含省补助县级的61105万元和市本级补助县级的19237万元),补助县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88633万元,补助县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38470万元。全年市本级返还性收入-19237万元(补助县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918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945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2015年,我市主要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有农林水事务115462万元,教育87111万元,社会保障59961万元,住房保障5767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4010万元,节能环保26052万元,交通运输19758万元,公共安全1319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2976万元等。

3、市本级“三公经费”情况:经汇总,2015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为353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490.99万元,下降29.66%,做到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2万元,下降38.87%;公务接待费274万元,下降43.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10万元,下降27.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9万元,下降35.2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1万元,下降27.22%)。

4、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350931万元,比2014年底增加161660万元,增长7.4%。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2176244万元,比2014年底增加217449万元(在建棚户区改造和地下管网建设项目后续融资增加158000万元,政府债券增加120000万元,外债转贷增加93万元,自有资金偿还减少60644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68986万元,比2014年减少14297万元(亚行外债转贷增加856万元,自有资金偿还减少15153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05701万元,比2014年底减少41492万元(自有资金偿还减少41492万元)。

截至2015年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763069万元,比2014年底减少2511万元,减少0.3%。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743155万元,比2014年底增加5639万元(政府债券增加25000万元,自有资金偿还减少19361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173万元,比2014年减少1495万元(自有资金偿还减少1495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7741万元,比2014年底减少6655万元(自有资金偿还减少6655万元)。

(五)落实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预算决议及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严格按照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执行,在“严格预算执行、保证收支平衡、加强财政监督”三大方面,着力挖潜增收、保障民生、提升管理,保障了全市经济财政的良性互动和平稳运行。

1、严格预算执行。2015年以来,全市财政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有关要求,在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编制基本实现“支出功能科目到项、经济科目到款”的要求。收支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除年中因基金收入短收、地方政府债券分配因素提交常委会调整外,四本预算全年执行过程中,支出更加注重及时性和均衡性,资金拨付进度进一步加快。在收入预算执行过程中,年内,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挖潜增收工作,出台了挖掘建设工程税收、挖掘总部经济税收、挖掘股权转让税收、挖掘政府资产收益等“十条措施”,调动和发挥除财税部门以外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能动性和积极作用,协调配合挖掘增收潜力。开展挖潜增收工作以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跃居全省第二,创最高水平。同时,不断强化资金管理,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和政府采购领域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新出台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个,保证了预算良好执行。

2、保证收支平衡。2015年以来,全市财政工作严格贯彻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煤炭资源税改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面做了不少具体工作。对2015年的收支情况,分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调研报告。特别是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加强了分析预判,采取挖潜增收、压缩一般性支出,突出保工资、保运转和保民生这一财政支出主线,确保了“三公”经费支出在2014年的基础上只减不增。全年全市民生类支出共201.9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72%,同比增长10.35%,增支20.59亿元。全市“三农”支出67.38亿元,同比增长3.29%;粮食直补等补贴资金全部实现“一卡通”发放;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71个;投资组建了全省第一支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创建了3亿元的贷款担保公司。城市农村低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等9项社保和医疗卫生标准得到提高,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现统收统支,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支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以及“五缓三补”“六补一缓”等政策实施,建立创业孵化基地7个。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得到提高。新、改、扩建了一批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支持市直学校、高等职业和特殊教育发展。

3、加强财政监督。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实现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市本级预算信息实现全公开,公开率达到100%。完成67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0.9亿元。推行国有企业和经营性行政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出台了《晋中市市属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经营绩效考评办法》、《晋中市市级公益场馆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等制度。财政投资评审项目1974个,审减投资14.93亿元,审减率11.67%。对7个县19个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检查,对全市1825个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

各位代表,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五年来,全市财政系统认真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0年的64.75亿元增加到2015100.24亿元,年均增长9.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十一五”末年的120.54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41亿元,年均增长14.86%。五年间,财政支出实现翻番。

财源建设后继有力。重点扶持了吉利新能源汽车、北达新能源、现代农业示范区、108示范区科技产业园等一批对市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财源结构趋于优化。支持了印象平遥项目,以及“晋善晋美”旅游系列宣传和大西高铁的旅游形象展示等,县域带动作用明显。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十二五”期间,民生发展得到重点保障,全市民生支出累计达787.81亿元,有力推动了全市民生事业的发展。加上政府性基金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85%以上。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社会保障、环境面貌显著改善,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困难群众生活有效保障。

财税改革扎实推进。建立全口径预算制度,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市统一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资源税征管和分配得到规范;“营改增”实施范围由点到面,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便利化水平明显提高。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经费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社区工作者待遇大幅提高。

财政管理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机制初步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统一规范,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普遍实施,“三公”经费严格管控,公车改革顺利实施,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2015年财政平稳运行,为“十二五”收官划上了圆满句号。同时也应清醒看到,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加之晋中经济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当前财政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传统产业动力减弱,财政持续增收困难;收入结构不够合理,税收占比有待提高,多元化增收基础尚不稳固;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预算平衡压力较大;县域发展不平衡,部分县财政比较困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够高等。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根据我省2016年预算编制精神,综合考虑我市今年财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2016年全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支持“三去一降一补”;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实施零基预算,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理财行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投入方式,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确保中央和省、市政府重大政策的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预算安排原则和总体考虑:一是收入预算积极稳妥。根据全市GDP增速,考虑全面“营改增”和部分专项收入取消等政策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75%。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根据土地供应、国企经营、社保缴费等因素统筹安排。二是支出预算有保有压。重点保障全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保障农业、社保、教育、科技、公共卫生、文化等基本民生支出需要,其他项目支出一律按“零增长”编制。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将不可持续的支出政策修正过来,将低效的支出调整过来,将重复和错位的支出腾退出来,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三是坚持勤俭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开源节流;加强债务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资金的监督和审计,保证资金安全。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草案。收入预算安排,仍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3亿元,增长2.75%,增收2757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债券转贷收入56159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697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736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数227024万元,太谷县等上年净结余为正数的县区安排数34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904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178万元,调入资金65918万元,返还性收入60575万元,收入总计为2804416万元。

2)支出预算草案。继续遵循“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思路,确保支出安排继续向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支出安排163627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3.96%。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支出加转移性支出465632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1154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540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支出22736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209042万元,调入资金安排的支出146096万元,新增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12亿元,支出总计为2804416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草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91750万元,比上年下降2.47%,减收7381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债券转贷收入10167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56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3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990万元,调入资金360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509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202万元, 收入总计为617646万元。

2)支出预算草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合计351143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3.34%。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加转移性支出82896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122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81670万元),调入资金安排的支出799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51300万元,返还性收入补助县级支出20115万元,新增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2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支出12202万元,支出总计617646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经汇总,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974.0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34.1万元,下降25.8%,做到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728.16万元,下降15.9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5.91万元,下降29.27%;公务用车购置未安排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60038万元,为上年完成数的158.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年结余收入777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25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3041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906483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预算513346万元,为上年预算的87.63%;政府性基金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加转移性支出287102万元(其中,债务还本支出240410万元,调出资金46435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257万元),新增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9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825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支出7778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906483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21000万元,为上年完成数的183.4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619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12575万元,减去安排消化上年批复决算形成的赤字921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47567万元。支出预算284804万元,为上年预算的89%;转移性支出158771万元(其中,债务还本支出122575万元,调出资金3600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196万元),安排消化上年批复决算形成的赤字92199万元,新增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9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6191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447567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26977万元,为上年完成数的116.46%;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23285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33.38%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05936万元,为上年完成数的96.56%;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30099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13.54%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全部为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800万元,为上年完成数的50.4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加上年结余1226万元,收入总计2026万元。支出预算2026万元,为上年预算的675.33%(增幅较高的原因是今年支出预算含本年收入800万元和上年结余的专项转移支付1226万元,而上年支出预算数仅为收入安排的300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草案

1、置换债券分配情况

2016年我市置换债券额度696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55590万元,专项债券240410万元。经省财政厅审核,按申报到期存量债务规模,市本级留用204245万元,占总额的29.34%;分配县级491755万元,占总额的70.66%

2、新增政府债券分配情况

1)新增一般债券: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晋财债[201614号),转贷我市新增一般政府债券规模为10.6亿元。要求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按省厅分配的转贷额度,结合市县的财力、债务情况,分配时主要向县级倾斜,市本级留用2亿元,占总额的18.87%;转贷各县8.6亿元,占总额的81.13%

2)新增专项债券:为化解批复决算造成基金财力的缺口,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晋财债[201614号)文件下达我市9亿元新增专项政府债券。该资金将用于市本级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已有项目,以补充财力,用于弥补基金赤字。

我市将严格按照财政部《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完善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程序,指导区县做好债务管理和债券资金使用。

三、1-8月份市本级支出情况

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和三月十四日人大常委会建议,201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市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下列支出:(一)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二)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三)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截至20168月底,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51897万元,同比增长14.37%。其中民生支出为202202万元,同比增长13.92%,增支24705万元,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高达80.27%

从支出来源看,安排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12202万元;参照上一年同期数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173297万元;参照上一年同期数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项目支出66398万元。

从支出项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11万元,同比增长17.52%;国防支出650万元,同比下降49.18%;公共安全支出20125万元,同比增长38.8%;教育支出完成33513万元,同比下降44.56%(主要是上年同期含上级补助高校园区的专项转移支付4.5亿元,今年无此项因素);科学技术支出完成321万元,同比下降4.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68万元,同比增长37.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60万元,同比增长26.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561万元,同比增长2.17%;节能环保支出3637万元,同比增长129.32%;城乡社区支出57455万元,同比增长266.56%;农林水支出8120万元,同比增长5.88%;交通运输支出3898万元,同比下降22.32%;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413万元,同比下降41.5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447万元,同比增长207.7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19万元,同比下降56.7%;住房保障支出13127万元,同比增长147.7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76万元,同比下降25.68%;其他支出716万元,同比下降88.53%;债务付息支出7280万元,同比增长42.49%

截至20168月底,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执行93069万元,同比下降17.36%,减支19551万元。从支出来源看,全部为参照上年同期数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项目支出。从重点支出项目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7019万元,同比增长24.6%,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86万元,同比下降95.34%,债务付息支出11555万元,同期为零。

四、2016年财政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6年,是“十三五”起步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市财政部门认真研究宏观形势和经济发展政策,抓收入、强管理、推改革、重绩效,为全市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18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0.05亿元,同比增长6.6%,增收462万元,收入总量全省第二,增幅全省第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3亿元,同比增长4.03%,增支5.3亿元。其中民生类支出115.3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03%。下一步,全市财政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着眼五个“推动”,做到五个“全力”,实现五个“新突破”,瞄准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一)全力推动增收节支,在确保收支管理走在全省前列上实现新突破

积极抓好收入组织。围绕103亿元的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科学安排收入预算,规范市县财政收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与经济指标变化相衔接的考核体系,形成各县(区、市)、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促进的财政增收局面,夯实挺进第一方阵的收入基础。有针对性地强化征管。注重煤炭价格对税收及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积极征缴对地方财力贡献突出的地方小税,进一步加强欠税清理,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贯彻落实“营改增”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密切关注“营改增”后纳税人税负的变化和对我市税收收入的影响。优化支出结构与方向。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加快支出进度和专项资金支出,确保民生领域和重点领域的财政投入,努力压缩行政管理性支出。

(二)全力推动产业升级,在增强引导经济发展的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主动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开展涉企收费清理专项检查,公示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给企业和市场主体留下更多的发展资金。积极支持金融创新。加大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注入力度,构建担保资金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鼓励全市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扩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覆盖面,推动全市由保险大市向保险强市转变。设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试点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切实推动民营经济发展。通过财政贴息、奖补等手段引导金融企业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支撑。设立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帮助企业短期应急周转。着力培育转型升级新动力。立足晋中优势,支持打造晋中科技创新的核心板块,促进晋中产学研一体化建设。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培育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医药制造等新兴产业,扶助旅游、文化、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产业发展壮大。

(三)全力推动民生改善,在构建民生发展的保障网上实现新突破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出台市级实施方案,完善资金分配机制,市级涉农资金重点向4个贫困县倾斜,集中财政资金精准实施项目。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督促建立易地扶贫搬迁承接账户明确县级项目实施主体,严把项目申报关,严格资金监管,保证资金的高效利用和安全使用。稳固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政策。继续提高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统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和完善政府购买文化产品服务机制。持续保障就业稳定。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继续实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积极支持环境改善。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资金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四)全力推动深化改革,在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20161月配合市政府出台《晋中市市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编制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完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控。推行政府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市场化,推进国有企业资产绩效考评。深化国有资产清查。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县级资产信息系统数据。开展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完成产权登记证的审核发放及年检工作。推行绩效评价。抽取规模在50万元以上的专项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探索建立评价结果激励奖惩机制。继续推广PPP模式。强化基础性设施建设,缓解全市资金支出压力,完善市县两级PPP工作机构,组织专题培训,完善综合信息平台,对条件成熟的项目,主动申报列入国家和省级PPP示范项目库。

(五)全力推动依法理财,在强化财政基础管理上实现新突破

将学习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作为财政“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和规则意识。不断完善预算调整机制,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财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建立支出标准新体系。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重点选择基层医疗卫生、养老、司法、行政等重点领域金额较大、增量较多、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支出,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有效发挥财政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探索预算管理新机制。按照分层设立、分级管理的要求,设立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项目库,并将项目评审与项目库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快建立“未经评审不纳入项目库、未纳入项目库不安排预算”的预算管理新机制。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出台市县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财政管理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加大资金使用监管。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的工作监督,注重接受社会监督和民主监督,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监管体系,强化资金责任分工,划分资金使用监督责任,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使用。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担当尽责,创新进取,锐意改革,力促发展,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报告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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