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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晋中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与执行情况的报告;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账户设立、转移或封存;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或注销;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审批全市个人住房贷款,负责贷款的发放回收和管理;审查、审批项目贷款,并监督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征稽和行政执行;国债投资和廉租住房资金的补充;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事项;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末,我单位内设机构10个,经办机构12个,包括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管理科、信贷管理科、审计监察科、网络运营科、稽查执法科、项目贷款科、公积金管理科、督查员办公室、榆次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太谷管理部、祁县管理部、平遥管理部、介休管理部、灵石管理部、寿阳管理部、昔阳管理部、和顺管理部、左权管理部、榆社管理部。其中,开发区办事处未列入中心部门决算机构。共有编制146名,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61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5名,2018年末实有人数在职人员120人,离退休人员28人,临时人员55人,无超编人员。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507.53万元,比2017增加173.15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增加信息网络软件、硬件购置更新,目标责任制考核及人员增资等;2018年度支出合计2508.87万元,比2017增加294.54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中心养老保险制度理顺,2018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更新、目标责任制考核及误餐补助等人员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0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2.77万元,占比98.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44.76万元,占比1.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0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8.69万元,占比87.64%;项目支出310.18万元,占比12.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62.77万元,比2017增加147.11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增加信息网络软件、硬件购置更新,目标责任制考核及人员增资等;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79.52万元,比2017增加319.73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中心养老保险制度理顺,2018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更新、目标责任制考核及误餐补助等人员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79.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3%。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9.73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中心养老保险制度理顺,2018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更新、目标责任制考核及误餐补助等人员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047.92万元,占比82.59%,日常公用经费431.6万元,占比17.4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农林水支出5.87万元,完成预算5.87万元的100%,用于扶贫专项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1.57万元,减少21.13%。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13.72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359.93万元,完成2462.77万元预算的95.82%,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指出、资本性支出等;较2017年决算1724.25万元增加635.68万元,增长36.87%,主要原因:中心养老保险制度理顺,2018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更新、目标责任制考核及误餐补助等人员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02万元,完成预算47.43万元的88.59%,比上年减少5.66万元,下降11.87%,原因是:中心厉行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86万元,占比97.24%,比上年减少5.54万元,下降11.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6万元,占比2.76%,比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9.38%。具体情况如下:2018年末,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64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不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为中心及管理部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2508.87万元,评价得分90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0个,等级良好的0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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