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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办公室2016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年晋中市治超办决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治超办概况

晋中市治超办根据市编办(2012)3号文件《关于设立晋中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办公室的通知》,设立晋中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办公室,正处级建制,由市政府办公厅管理,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5名,处级领导职数1正1副。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全市的治超工作,落实各项治超措施;指导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市)的治超工作;督促检查全市治超工作的贯彻落实,推进治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根据上述职责,市编委于2013年11月25日批准市治超办内设2个机构:综合科、稽查科。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部门收入387.7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7.62万元,上年结转(上级补助结余结转)179.78万元,其他收入(利息收入)0.36万元,较2015年部门收入增加18.88万元。2016年部门支出387.4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87.49万元,无基本支出,较2015年部门支出增加  204.7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0万元。比2015年减少万元。其中:公务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原因是由于市、县的治超监控平台、源头企业、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了二期工程的升级联网改造,解决工作中的相关事宜,故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79.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 76.0万元。

七、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详见附表

晋中市治超办2016年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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