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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园林绿化处2020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园林绿化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市园林绿化处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办法措施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绿地系统规划及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管理和使用市政府安排的绿化专项资金;负责城市绿化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申报、管理和使用。

(三)负责城市绿化建设的组织工作。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等级标准及定额标准,具体组织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组织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四)负责对全市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附属绿地、风景名胜区、防护绿地、湿地以及城市主次干道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星级公园、园林式道路、单位、住宅小区的创建评比工作及城市绿化普查和资源调查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各部门做好城市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各县(区、市)、开发区城镇园林绿化的指导工作。

(七)负责组织本行业科普教育、科技成果鉴定及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苗木花卉新品种的引进、培育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鉴定、管理和保护工作;做好苗木花卉市场的协调指导;组织引导开展认养绿地、古树名木、行道树等活动。

(九)负责组织城市绿化专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十)承办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次决算编制机构为1个,编制单位名称:晋中市园林绿化处。成立于2007年9月,其前身为晋中市园林处,是市政府主管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业务范围包括园林行业管理,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园林绿地建设、管理及养护,美化城市环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图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7410.04万元、支出总计37291.4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652.38万元,增加51.10%,支出总计增加12259.11万元,增加48.97%。主要原因是1、2020年支付2018与2019年度创建园林城市提质项目和139记忆公园二期资金。2、政府于2020年在裸露地块上新建园林小游园,2020年新增汾河生态廊道晋中段绿化工程等项目增加了资金投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741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38.43万元,占比94.73%;事业收入1965.47万元,占比5.25%;其他收入6.14万元,占比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729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4.22万元,占比4.54%;项目支出35597.24万元,占比95.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438.44万元、支出总计35398.9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4797.32万元,增加71.6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4807.86万元,增加71.91%。主要原因是1、2020年新增绿化养护面积增加。2、政府于2020年在裸露地块上新建园林小游园,2020年新增汾河生态廊道晋中段绿化工程等项目增加了资金投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94.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XX%。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44.72万元,下降28.66%。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养护面积不断增加的同时养护费用确保不增,遵循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压缩的原则。其中,人员经费2189.58万元,占比39.14%,日常公用经费3405.18万元,占比60.8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94.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4.38万元,占5.08%;卫生健康(类)支出76.13万元,占1.36%;城乡社区(类)支出5092.59万元,占91.02%;农林水(类)支出7.21万元,占0.13%;住房保障(类)支出134.44万元,占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863.13万元,支出决算559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2%。其中:2020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如下(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22102 住房改革支出134.44万元,完成预算的93.51%,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与提租补贴费发放。较去年增加22.5万元,是因为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正常调薪所致

2、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84.38万元,完成预算的91.02%,用于我单位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单位职工的养老金的缴纳和职业年金的缴纳以及退休人员活动经费。较去年的275.37万元减少9.01万元,增长率3.2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促使养老金的增加。

3、210卫生健康支出76.13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95.95%,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支出。较去年92.67万元减少16.54万元,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

4、212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5092.59万元,此科目为我单位的主科目,完成预算指标的80.48%,我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日常养护经费既事业支出中的非财政补助专项支出都在此项目下核算。较上年减少2261.86万元,减少率为30.75%。执行精细化养护的原则在养护面积增加的情况下厉行节约,花小钱办实事。

5、21305扶贫支出7.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我单位的扶贫专项支出。较去年的6.74万增加0.47万元,是因为抽调一名职工临时对扶贫工作进行帮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4.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1.62万元,主要包括在职职工的工资、各类保险、取暖补贴、公积金及职业年金,退休取暖补贴、下属企业职工的工资;公用经费72.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车运行费等项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万元,支出决算7.54万元,完成预算的47.13%,比2019年增加3.43万元,增长83.45%,主要原因是:原因是:2020年新增汾河廊道晋中段绿化建设项目,需要去太谷区、祁县、平遥县等县里去工作,由此公车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实际支出7.5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3万元,增加幅度88.03%原因是:2020年新增汾河廊道晋中段绿化建设项目,需要去太谷区、祁县、平遥县等县里去工作,由此公车费用增加。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车保有辆为7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6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2.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6.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0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中机关职工外出办事公务用车7辆、扶贫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0年编报项目绩效目标15个,设计金额13702.83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总分90.7分,评价结果为“优”。其中:投入16分,过程34.7分,产出21分,效果19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道路绿地绿化养护管理费项目、2019年城区小游园建设项目、公园绿化管理养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道路绿地绿化养护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2.63分。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1755.93万元,完成预算的87.8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锦纶路、顺城街、蕴华街、中都路、新建南街、诚信路、汇通路等34条62.65万平方米;2015年新增道路绿化养护的文华东街4.9818万、大学东街3.3415万、大学西延4.2414万、定阳路3.5788万、魏榆路7.2239万、纵四路北延2.1951万、纵六路1.7175万、新建北路3.2227万、汇通北路15.3841万、文津路10.8986万、经三路6.8755万、乌金路406591万、广安街5.1551万、安宁街东延1.93万、迎宾东延4.3116万、天糊水厂东侧道路0.0682万、纵四路纵六路护坡绿化工程2.3617万、汇丰街仁和街道路绿化工程3.7837万、近城绿地0.6万、顺城西街1.9312万、蕴华东街绿地工程0.17万,21条路(街)共计养护面积88.6315万;地委停车场、专医院门口绿地、牡丹支行绿地、怡园小区绿地、连水阁对面绿地、天河绿地、怡园小区南围墙绿地等52块131.72万平方米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2、严格按照《晋中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试行)》和《晋中市园林局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要求,从各个环节严格考核、把关,精心对植物采取施肥、灌水、中耕除草、修剪、防治病虫害等技术措施,以确保其能够正常生长。存在的问题:一、由于在道路作业,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二、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不好控制。整改措施:一、加强安全作业培训,制度安全制度。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强监督。

2019年城区小游园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4分。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272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3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片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情况,在市城区范围内拟新建和配建旁绿地5块。秋阳园绿地(蕴华街与新建路西南角,2560平方米)、文海园绿地(蕴华东街北侧现财政局南侧,18800平方米)、夏雨园绿地(蕴华街汇通交叉口福隆三部,4500平方米)、顺城桥小游园(约47800平方米)总面积约14.17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植物栽植,园路、廊架、小品、园林附属设施建设等。主要完成游园绿化87219.83平方米,园路及铺装场地31996.79平方米,公园管理建筑和服务建筑面积910.76平方米(其中新建297.08平方米,利用现状建筑613.68平方米)、景亭、指示牌、垃圾箱、座椅、照明、给排水等工程,主要解决市城区公园绿地不足、分布不均的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新建过程中涉及小部分的拆除问题,沟通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与征拆部门多对接,确保征拆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施工质量与进度控制。三、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合理安排预算,严格按照规定支付项目资金。

公园绿化管理养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3.72分。全年预算数为1820.96万元,执行数为1649.23万元,完成预算的90.57%。一、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按时完成了十二个公园2917700绿化的养护管理任务。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养护管理达到了<晋中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标准。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2020年完成了解冻水,生长期间施肥、灌水、中耕除草、修剪、防治病虫害等日常养护任务,养护工作于12月底全部完成。严格按照《晋中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试行)》和《晋中市园林局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要求,从各个环节严格考核、把关,精心对植物采取施肥、灌水、中耕除草、修剪、防治病虫害等技术措施,以确保其能够正常生长。 二、项目效果情况:不仅增加了城市的绿地面积,有效地改变了市容市貌中的脏乱差现象,又可相对降低建筑密度有利于城市生态平衡,提高居民生活居住的环境质量。为广大群众创造了精神文明建设和科研教育的基地。存在的问题是公园管理不突出,服务缺乏人文关怀。整改措施:加强精细化管理,升级一园一品,展现特色花卉,提升绿化修剪水平,加强病虫害防治,设立市民、残疾人服务专项公共设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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