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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养老保险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养老保险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养老保险中心是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等三险合一的养老保险中心(省、晋中的部分县是独立的三个养老保险中心),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统筹企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的基金征缴和支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养老保险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95.59万元,比2017增加26.28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新考入四人,工资增加,福利费提标,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2018年度支出合计491.18万元,比2017减少11.37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2017年发放精神文明奖,2018年无此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5.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73万元,占比99.0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4.86万元,占比0.9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59万元,占比78.30%;项目支出106.59万元,占比21.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90.73万元,比2017增加38.73万元,增长8.57%。主要原因是新考入四人,工资增加,福利费提标,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6.49万元,比2017增加34.50万元,增长7.63%。主要原因是新考入四人,工资增加,福利费提标,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6.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5%。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50万元,增长7.63%。主要原因是新考入四人,工资增加,福利费提标,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88.99万元,占比79.96%,日常公用经费97.50万元,占比20.0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6.4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6.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较2017年决算增加28.04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有:新考入四人,工资增加,福利费提标,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4%,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的缴纳,较2017年决算增加3.23万元,增长26.83%,主要原因是新考入公务员一名,机关养老考入三人,工资和保险追加。住房保障支出35.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5.8%,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的缴纳,较2017年决算增加3.23万元,增长10.11%,主要原因是新考入公务员一名,机关养老考入三人,工资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8万元,比2017年增加3.42万元,增长7.52%。主要原因是:1.业务量加大,购置办公设备和票据等2.福利费提标,支出增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491.18万元,评价得分90.9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1个,涉及金额2709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1个,等级良好的0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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