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要工作是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的管理,承担市本级和榆次开发区及驻榆次国省属企业、行业条管单位的医疗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经办事务,承办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二、晋中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支预算15786.76万元,比2019年增加25.54万元。主要是:⑴由于2018年12月工资调整导致工资收入预算增加;⑵2019年我单位有一名干部援疆,增加了工作经费;⑶2020年增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划转中央基数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340.57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327.81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12.76万元,基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援疆干部工作经费。
2.2020年项目支出15446.19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15433.41万元, 2020年比2019年增加12.78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优抚对象医疗、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划转中央基数经费。
3.“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与2019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49.99万元,比上年增加0.39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用品的购置等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购置费用有所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2万元,其中:办公消耗品及类似物品2.5万元;计算机设备4.48万元,打印机0.66万元,软件0.18万元,家具0.8万元,办公设备1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绩效目标13个,金额14367.9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机离退休工作用车0辆。
2.房屋情况
本单位为晋中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均为人社局提供。房屋面积280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0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