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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医疗保险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医疗保险中心.xls

晋中市医疗保险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医疗保险中心主要工作是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的管理,承担市本级和榆次开发区及驻榆次国省属企业、行业条管单位的医疗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经办事务,承办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医疗保险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99.43万元,比2017增加23.34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福利费较上年都有所增加;2018年度支出合计396.80万元,比2017增加20.71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上调、五险一金均较上年度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9.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57万元,占比98.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86万元,占比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77万元,占比84.62%;项目支出61.03万元,占比15.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94.57万元,比2017增加18.48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福利费较上年都有所增加;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1.11万元,比2017增加15.02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上调、各项保险费支出均较上年度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1.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6%。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02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268.74万元,占比67.72%,日常公用经费67.04万元,占比17.1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8%,用于各项工资、保险等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18.75万元,下降5.01%,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保险中心统一发放。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用于独生子女费、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等。较2017年决算增加1.97万元,增长18.94%,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保险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3万元,比2017年增加21.72万元,增长47.93%。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对扶贫点扶贫款较上年增加,导致办公经费大幅增加;二、印刷费增加;三、对各县培训次数增加,导致培训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27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  万元,评价得分90分,结果为优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字体:黑体3号)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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