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医疗保险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我中心主要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的管理,承担市本级和榆次开发区及驻榆次国省属企业、行业条管单位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事务,承办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它事项。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医疗保险中心主要工作是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的管理,承担市本级和榆次开发区及驻榆次国省属企业、行业条管单位的医疗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经办事务,承办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本单位无中心科室。
2、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部门收入28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8万元,事业收入0元,其它收入0.06万元;较2015年部门收入增加了65.79万元,增加了29.78%。2016年部门支出28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67万元,项目支出18.10万元;较2015年部门支出增加63.76万元,增加28.59%。
3、“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5万元,比2015年减少了2.9万元,减少了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公务用车后,公务用车维护费相应也取消。
4、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1万元,较2015年增加了33.96万元,增加了增加了359.36%,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实行车补政策,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占用国有资产情况。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1.3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2.25万元。
7、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7年8月6日
晋中市医疗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