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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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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市级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区、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建设。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3.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和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拟订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11.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2.负责市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市城区范围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以及全市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和县级无管辖权限案件的协调管理;指导、监督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全市卫生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

15.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决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行政单位1个(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设事业单位11个(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晋中市妇幼保健院、晋中市中医院、晋中市传染病医院、晋中市中心血站、晋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晋中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晋中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晋中市计划生育协会)。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54784.07万元、支出总计154195.73万元。2020年无部门决算汇总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54784.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31.24万元,占比17.08%;事业收入125402.97万元,占比81.02%;其他收入2949.86万元,占比1.9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5419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53.87万元,占比67.16%;项目支出50641.86万元,占比32.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431.24万元、支出总计30065.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065.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50%。其中,人员经费15527.19万元,占比51.64%日常公用经费12284.60万元,占比40.8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065.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0万元,占0.04%公共安全支出9.70万元,占0.03%;科学技术支出65.86万元,占0.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万元,占0.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2.71万元,占4.43%;卫生健康(支出25312.12万元,占84.19%;城乡社区(类)支出2253.80万元,占7.50%;农林水支出137.61万元,占0.46%;住房保障支出842.19万元,占2.8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2.6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执法办案9.70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170.88万元,支出决算133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2%,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6.0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91.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6.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60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7.2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1004.40万元,支出决算2531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02%,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258.02万元,公立医院13874.4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06.64万元公共卫生7433.13万元,中医药152.38万元计划生育事务9.4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21.74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56.3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1253.80万元,支出决算225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76%,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253.80万元。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0万元,支出决算13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其他扶贫支出137.6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548.82万元,支出决算84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8%,用于住房改革支出842.1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1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27.19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3.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16.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2.19万元公用经费12284.60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5.3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6.24万元,支出决算54.21万元,完成预算的96.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91万元,占比9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万元,占比4.24%。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21万元,年初预算 56.2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接待人次348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91万元,2021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1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02万元,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8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39.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9.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1.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9辆、其他用车46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3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8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9865.3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药品差额补助核酸试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药品差额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执行数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根据晋中市发改委、晋中市卫健委、晋中市人社局、晋中市财政局下发的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加强我单位药品采购、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管理,按月做好药品的销售统计工作,按照实际发生的药品费计算出药品差额补助;二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本着总量平移原则,公立医院举办主体补助20%。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有效降低广大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更好的发挥医疗机构公益性质。

核酸试剂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根据省卫健委和省财政厅晋卫医发(2015)14号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核酸检测的运行经费,除中央财政补助外,差额部分由市级财政给予补助;二是根据本单位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资金使用相关制度、耗材验收使用等相关规定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开展核酸检测,缩短血液传染病检测窗口期,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0.61万元,执行数为100.61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二是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将村卫生室市级配套资金全部拨付到各县。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稳定村医队伍,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pdf

绩效(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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