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文化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
晋中市文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领域(含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市级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指导、管理全市文化领域各类事业的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组织协调艺术创作生产,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3、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社会文化艺术普及,指导和协调全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影剧院规划和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4、贯彻国家、省、市文化产业政策,拟定市级文化产业规划,实施产业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5、实施广播电视行业监管。强化广电传媒宣传引导,负责广播电视传媒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管;指导专用网络建设,管理维护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和接受设施,查处危害广电设施行为;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电影发行放映管理。
6、实施新闻出版和版权行政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7、负责世界文化遗产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与保护、管理工作;协同市规划城管局承担国家及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承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定工作。
8、贯彻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政策,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传承和普及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协调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管理、指导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的审核申报;指导博物馆业务,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全市文物学术和科研工作,协调文博科技保护和信息化工作。
10、依法管理各类文化市场,指导和监督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文化市场,促进市场繁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全市文物安全工作。
11、组织文化政策研究和宣传;负责艺术专业人才和文博专业人员的管理培训;指导艺术教育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机构设置: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公共文化科、艺术科、行政审批科、文化市场科、产业发展和设施管理科、宣传科、广电传媒机构管理科、电影放映管理科、新闻出版科、文物管理科、博物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3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晋中市文化局;事业单位2个,即晋中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指挥中心和晋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427.58万元,比2017年减少1078.37万元,下降23.93%,主要原因是:减少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资金、工程改造项目补助和中央补助城市社区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资金等;2018年度支出合计2784.06万元,比2017年减少2173.12万元,下降43.84%,主要原因是:减少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支出、工程改造项目支出和中央补助城市社区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支出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27.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4.87万元,占比99.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2.71万元,占比0.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8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17万元,占比28.96%;项目支出1977.89万元,占比71.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424.87万元,比2017年减少1003.28万元,下降22.66%。主要原因是减少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资金、工程改造项目补助和中央补助城市社区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资金等;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41.88万元,比2017年减少 2117.65万元,下降43.58%。主要原因是减少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支出、工程改造项目支出和中央补助城市社区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33.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8%。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04.22万元,下降41.97%。主要原因是减少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资金、工程改造项目补助等。其中,人员经费736.69万元,占比27.98%,日常公用经费100.60万元,占比3.8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经费。较2017年决算增加3.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2018新增项目;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42.65万元,完成预算的74.59%,主要用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文物保护、户户通工程、市级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机关运行经费、在职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等。较2017年决算减少1709.14万元,下降42.18%,主要原因是减少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支出、工程改造项目支出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离休工资。较2017年决算减少203.34万元,下降55.82%,主要原因是没有发放退休人员的工资,改由社保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和独生子女费。较2017年决算减少1.05万元,下降4.40%,主要原因是减少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农林水支出34.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及生活补贴。较2017年决算增加9.61万元,增长38.36%,主要原因是增加驻村工作队生活补贴;住房保障支出69.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发放在职、离退休提租补贴。较2017年决算减少3.34万元,下降4.6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55万元,完成预算的117.95%,比上年增加4.08万元,增长48.17%,原因是:增加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32万元,占比34.42%,比上年增加4.32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万元,占比58.17%,比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4.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3万元,占比7.41%,比上年增加0.1万元,增长12.0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及人数1人、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及保有量3辆、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是9次及人数是72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60万元,比2017年增加6.05万元,增长6.4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福利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39.10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4904.33万元,评价得分90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9个,涉及金额3639.10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8个,等级良好的0个,不合格的1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