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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文化局2017年度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3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文化局2017年预算公开及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晋中市委、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发【2014】14号),设立市文化局。

市文化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领域(含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市级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指导、管理全市文化领域各类事业的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组织协调艺术创作生产,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3.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社会文化艺术普及,指导和协调全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影剧院规划和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4.贯彻国家、省、市文化产业政策,拟定市级文化产业规划,实施产业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5.实施广播电视行业监管。强化广电传媒宣传引导,负责广播电视传媒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管;指导专用网络建设,管理维护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和接受设施,查处危害广电设施行为;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电影发行放映管理。

6.实施新闻出版和版权行政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7.负责世界文化遗产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与保护、管理工作;协同市规划城管局承担国家及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承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定工作。

8.贯彻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政策,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传承和普及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协调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管理、指导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的审核申报;指导博物馆业务,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全市文物学术和科研工作,协调文博科技保护和信息化工作。

10.依法管理各类文化市场,指导和监督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文化市场,促进市场繁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全市文物安全工作。

11.组织文化政策研究和宣传;负责艺术专业人才和文博专业人员的管理培训;指导艺术教育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构设置: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公共文化科、艺术科、行政审批科、文化市场科、产业发展和设施管理科、宣传科、广电传媒机构管理科、电影放映管理科、新闻出版科、文物管理科、博物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监察室。

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3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晋中市文化局;事业单位2个,即晋中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晋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7255.02万元,2016年收入预算5457.68万元,比2016年增加1797.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1048.99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1023.32万元, 2017年比2016年增加25.67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援疆干部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等。

2.2017年项目支出5706.03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3734.36万元, 2017年比2016年增加1971.67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文化活动费、购买演出服务、市级配套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化活动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等。

3.“三公”经费情况

本单位“三公”经费合计10.64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1.18万元,比2016年减少0.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4万元,比上年减少0.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事业人员的车辆运行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500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700万元, 2017年比2016年减少200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工程运营支持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和2016年为不同工程的运营费和改造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4.31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2.7万元、交通费7.64万元、差旅费2.2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6万元、工会经费6.51万元、福利费0.2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9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79.9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1.8万元,打印机设备3.3万元,多功能一体机0.5万元,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3万元,硒鼓、粉盒3万元,便携式计算机1.2万元,移动存储设备0.5万元,照相机及器材1万元,服务器1.5万元,其他办公设备2万元,印刷和出版服务25.3万元,住宿服务1.7万元,餐饮服务6.1万元,运行维护服务19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3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1万元,车辆加油服务3.64万元。

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待接(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2017年晋中市文化局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表.xls

2017年晋中市文化局‘’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2017年晋中市文化局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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