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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商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商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队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我部门成立于2017年1主要职是受晋中市商务粮食局委托,负责推进商粮领域行政执法,制定规范执法的相关制度,全面规范执法工作,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在酒类流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粮食流通等领域开展综合执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额事业编制人数48人,实际在职人数35人,离休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18.08万元,比2017增加88.00万元,增长26.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2018年度支出合计404.78万元,比2017增加74.70万元,增长22.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8.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79万元,占比99.21%;其他收入3.29万元,占比0.7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71万元,占比96.52%;项目支出14.07万元,占比3.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14.79万元,比2017增加84.72万元,增长25.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1.51万元,比2017增加71.44元,增长21.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1.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9%。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44万元,增长21.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58.02万元,占比89.17%,日常公用经费29.42万元,占比7.32%行政事业类项目14.07万元,占比3.5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6万元,完成预算的84.84%,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13.87万元,下降21.07%,主要原因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转入养老保险中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医疗保险、独生子女费等;较2017年决算增加12.04万元,2017年无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原因2018年科目调整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7.52万元,完成预算的98.65%,用于商业流通经费、机关事务经费、事业运行经费等;较2017年决算增加44.38万元,增长17.53%,主要原因本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4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和提租补贴;较2017年决算增加28.90万元,增长260.36%,主要原因本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国有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404.78万元,评价得分94分,结果为优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商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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