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商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职能主要有五块:一是内贸管理职能,包括加快市场体系建设,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改革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等;二是对外贸易经济职能,包括对外贸易组织实施,进出口经营备案,对外经济协调,对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出口、对外援助等对外经济合作,核准限额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三是开发区管理职能,包括承担指导、服务、协调全市开发区工作,贯彻执行开发区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开发区设立、升级等工作,配合做好开发区的综合评价、考核等工作;四是行业管理职能,包括报废汽车管理,老旧车更新,负责批发、零售、餐饮、住宿、沐浴、洗染、维修、美容美发、人像摄影等行业的管理,成品油流通管理,物流行业管理等职能;五是商务市场监管职能,包括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制定规范执法的相关制度,开展执法检查,拟定规范市场运行的办法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由一个行政单位:晋中市商务局,2个事业单位:晋中市贸易促进会、机关后勤中心构成。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支预算3052.24万元,比2019年减少222.2万元。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商务粮食局更名为市商务局,2020年不涉及粮食职能的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968.13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1248.49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280.36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等支出,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商务粮食局更名为市商务局,涉及粮食职能的转隶人员有16人,2020年减少转隶人员的预算。
2.2020年项目支出414.11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181.63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232.4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参加各项会展经费、出口信用保险补助资金、国内外市场开拓及展会、内贸市场监测、行业品牌建设、开发区转型升级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参加各项会展经费、出口信用保险补助资金、内贸市场监测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9.9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2.39万元,2020比2019年减少2.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从2019年开始,因公出境费用由财政统一安排预算;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万元,比上年减少2.49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涉及粮食职能划转到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实有汽车1辆随之划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0年年我局纳入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670万元,主要用于电子商务扶持资金500万元,稳定外贸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肉菜追溯体系建设120万元,关停企业清产核资经费5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05.7万元,比上年减少38.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大幅下降,2019年我局公用经费为57.59万元,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为38.47万元,比2019年减少19.12万元 ,减少原因是财政局下调了2020年各单位公用经费定额,由2019年9000元/人的标准下调至行政人员8100元/人/年、事业人员4900元/人/年。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1万元,其中:存储视频设备2万元,家具3万元,辆维修及保养服务6.9万元,硒鼓、粉盒等4万元,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120万元, 关停企业清产核资50万元,餐饮服务3万元,印刷服务3万元,其他3.2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绩效目标7个,金额809.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3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提供,面积2662.05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555万元,其中:聘请法律顾问及安全经费5万元,关停企业清产核资经费50万元,晋中市电子商务市级扶持资金500万元。
2.本单位没有制定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0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