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0年预算公开
晋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要工作是保证全市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11个县(区、市)和晋中开发区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和评比;负责全市医疗垃圾日收集运输处理和市城区环境卫生的管理以及道路的日清扫保洁,春夏秋三季洒水喷雾、抑尘降温和冬季清冰雪、生活垃圾的日收集运输处理,粪便的日清掏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维护,环卫处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工作。现隶属于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是副处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业务科、收费科、安全科、固废科七个科室、两个中心(特种车辆管理中心、环卫设施设备建管中心)和七个环卫管理所,下设晋中恒济通城乡环卫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和晋中市环腾特种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二、晋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支预算22010.65万元,比2019年减少804.02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0年未增加市政重点工程环卫项目;2、退休人员费用移交至养老保险中心负担,本单位减少了此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2029.44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2158.7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129.26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和年金等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预算。
2.2020年项目支出7982.1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10237.6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2255.5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和市政重点工程环卫项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增加市政重点工程环卫项目的预算。
3.“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99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9万元,与上年持平。“三公”经费没有增减变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2020年未有基本支出,2019年未有基本支出。
2.2020年项目支出11999.11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10418.32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1580.79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市城区环境卫生的管理以及道路的日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日收集运输处理等业务;2、建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程及城乡环卫设施设备购置工作,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面积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278.59万元,比上年增加59.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环卫咨询费、办公楼电费、保安保洁费用和管理所物业管理费的预算。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68.8万元,其中:计算机打印设备8万元,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5万元,硒鼓、粉盒3万元,办公楼维修(护)费30万元,专用材料382.8万元,专用车辆300万元,其他购置和环卫项目工程款5040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绩效目标18个,金额17832.3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核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5辆。下属事业单位实有汽车233辆(用于垃圾清扫、保洁、清运、洒水等)。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面积2325.58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说明: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说明:没有。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0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