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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8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我中心主要负责全市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药包材的技术监督;承担食品、药品、药包材、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检验、复验、委托检验以及国家、省、市计划的抽样检验工作;开展相关食品药品检验的科研工作;负责提供本市食品药品质量分析报告,综合上报和反馈相关质量信息,提供监督管理所需的技术数据;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药品检验机构及其人员业务指导工作;为基层药品检验机构提供业务技术指导;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为1个独立的核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6年全年部门收入1810.3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则说1810.353万元,其他收入0.0020万元。2015年增加916.19万元,增加102%。主要是增加食品安全能力建设资金。
       (二)支出情况

2016年全年部门支出526.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491万元,项目支出226.971万元。全年支出比上年增加54.342万元,增加11.5%,主要是补发14、15年综合考核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488万元,项目支出226.971万元。

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日常的监督检验,全年完成699批次药品检验,120批次的化妆品检验,20批次食品保健品的模拟试验。监督抽验全检率达到了80%以上,专项抽验所有批次进行了全项目检验。保证了药品质量,保障了人民用药安全,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中心事业运行经费支出31.21万元,其中:办公费3.9万元,印刷费1.5万元,手续费0.03万元,取暖费6.8万元,物业管理费2.84万元,差旅费3.05万元,维修费1.91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劳务费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办分设备购置0.23万元,招待费0.07万元,其他2.54万元,邮电费1.4万元。较2015年增加19.86万元,增加174%,主要原因为检验数量增加。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招待费0.07。我中心编制内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因公出国(境)费、招待费均为零。

“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3.48万元,减少67%。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公务接待。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8.59万元,实际采购3.21万元。

(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险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事业运行经费;指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6年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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