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部门预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详细内容

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3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0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工作是:对违反市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统一负责主要负责市城区范围内工商、质检、食品、盐务、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做好对县级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和县级无管辖权案件的协调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属副处建制,内设10个科室(队),分别为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执法保障科、监督指导科、开发区执法队、城区执法队、乡镇执法队、网络商品交易执法队、知识产权执法队和机动执法队。

二、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075.10万元,比2019年364.34万元增加710.7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整合,2019年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及合并单位原市工商经检支队、原市价格监督检查所、原市盐务管理分局、原区食品药品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区价格监督检查所人员所需经费均由市级财政全额负担。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846.22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315.34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530.88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4.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组建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通知》(市编办发〔2019〕13号),撤销晋中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晋中市价格监督检查所、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队、榆次区食品药品综合行政执法队、榆次区价格监督检查所,整合组建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所有划转人员所需经费均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额负担。

2.2020年项目支出228.88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49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179.88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原晋中市盐务管理分局人员基本支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和业务管理,及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宣传业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市直部分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职能及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市编发〔2019〕81号),晋中市盐务管理分局由省下放市级管理后不再保留,现有人员和编制全部划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及2020年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全面开展,业务类型增加。

3.“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级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比2019年增加2.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60万元,比2019年0.39万元增加0.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万元,比2019年16.10万元增加2.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车辆增加一辆,运行维护费增加;执法职能增加,业务范围扩大,公务接待费作了相应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45.03万元,比上年增加117.0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9.5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6.48万元,电费16.2万元,物业管理费22.95万元,差旅费5.9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8.89万元,福利费15.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了划转人员公用经费。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9.46万元,其中:餐饮服务0.3万元,住宿服务0.3万元,计算机网络设备0.1万元,存储设备1.3万元,输入输出设备1.34万元,生活用电器0.66万元,电视设备0.3万元,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3.76万元,普通图书3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5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3.4万元,印刷服务10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编报项目绩效目标1个,涉及经费2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未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现有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

2.房屋情况

本单位办公用房为无偿租用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面积1228.64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行政政法科_[432]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1).xls

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绩效目标申报表(1).xls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