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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3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协助省局负责全市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知识产权工作。承担晋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晋中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规科、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抽检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协调推进管理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促进科、科技和财务科(内审科)、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

    下属单位: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晋中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晋中市质量与品牌发展研究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晋中市市场监管局本级构成。

二、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收支预算4358.89万元,比2020年减少469.72万元。主要是2020年机构改革,晋中市市场监督投诉举报中心及高校执法队人员划转合并至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调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1年基本支出2760.28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3249.22万元, 2021年比2020年减少488.94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晋中市市场监督投诉举报中心及高校执法队人员划转合并至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调减。

2.2021年项目支出1598.61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1579.39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19.22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环保类及重点工业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质量与品牌发展及奖励经费,市场监督管理业务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经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经费,标准化战略推进,法律顾问服务年费,工商业务经费。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增加3个项目,共计158.18万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56万元,加强市场监管应急处置保障和安全监管经费90万元,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购置经53.62万元。2、工资调整,2个人员性项目经费增加,共计7.04万元。其中: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经费增加2.22万元,工商业务经费增加4.82万元。3、高校执法队职能划转至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减少4个项目,共计34万元。其中:明厨亮灶(网络厨房)网络租赁费14万元,高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10万元,高校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经费5万元,高校大队监管专项经费5万元。4、财政压缩项目经费,共计112万元。其中:质量与品牌发展及奖励经费减少90万元,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经费减少2万元,市场监管业务经费减少20万元。

3.“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72.11万元,与2020年预算安排数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1.21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9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582.68万元,比上年减少67.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减少主要原因是1、2020年机构改革,晋中市市场监督投诉举报中心及高校执法队人员划转合并至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减少,所需运行经费相应调减。2、严格控制预算,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9.01万元,其中:办公家具10万元,碎纸机0.08万元,印刷和出版20.61万元,复印纸4万元,车辆维修、保养及家油服务62.9万元,被装购置费53.62万元,委托业务费480.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费20万元,咨询费7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绩效目标9个,金额1209万元。分别是环保类及重点工业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涉及金额50万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涉及金额373万元;质量与品牌发展及奖励经费,涉及金额510万元;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涉及金额60万元;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经费,涉及金额18万元;标准化战略推进,涉及金额100万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涉及金额2万元。加强市场监管应急处置保障和安全监管经费,涉及金额90万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涉及金额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核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31辆。下属事业单位实有汽车53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面积31440.24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461.6万元,其中:环保类及重点工业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检测50万元,食品安全抽检366.6万元,法律顾问费3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业务42万元(其中:公安机关办理食品药品犯罪案件涉案物品检验费4万元,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委托检6万元,法律顾问服务年费2万元,微信公众号服务5万元,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12万元,企业首席质量与品牌官培训3万元,传统媒体广告监测费1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1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437001]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dls

标准化战略推进.dls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县)活动经费.dls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dls

环保及重点工业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dls

加强市场监管应急处置保障和安全监管.dls

食品安全抽验经费.dls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专项资金.dls

知识产权强市建设.dls

质量和品牌发展奖励经费.d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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