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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5-14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说明

 

一、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品牌创新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市城区范围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以及全市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和县级无管辖权限案件的协调管理;指导、监督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协助省局负责全市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贯彻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对全市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九)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晋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食品(不含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市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建立落实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全市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推动全市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市级地方标准,负责市级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复审工作。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全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七)指导、协调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十八)承担晋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晋中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晋中市质量强市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晋中市市场监管局本级构成。

二、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支预算4828.61万元,比2019年增加69.72万元。主要是2020年晋中市市场监督投诉举报中心账务合并至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增加,工资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3249.22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3256.61万元, 2020年比2019年减少7.39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局合并,人员调整。

2.2020年项目支出879.39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1502.28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622.89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环保类及重点工业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质量与品牌发展及奖励经费,市场监督管理业务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专利补助,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经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经费,标准化战略推进,法律顾问服务年费,名厨亮灶(网络厨房)网络租赁费,高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高校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增加项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知识产权专利补助,项目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工资上调。2、项目质量与品牌发展及奖励经费和标准化战略推进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

3.“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72.11万元,比2019年减少8.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21万元,比上年减少2.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9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报废车辆1辆,车改时交回车改办1辆,。2、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倡导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700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0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700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质量与品牌发展及奖励经费600万元和标准化战略推进1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649.77万元,比上年减少47.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7.8万元,印刷费7.5万元,水费13.68万元,电费34.2万元,邮电费6.6万元,取暖费58.29万元,物业管理费54.73万元,差旅费8.5万元,维修(护)费16.9万元,培训费3.96万元,公务接待费1.21万元,劳务费10.5万元,工会经费33.78万元,福利费59.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3.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8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三局合并后,严格控制预算,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2.53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2.8万元,交换机设备2.97万元,存储设备0.67万元,触控一体机1.38万元,电视机0.35万元,LED屏0.5万元,会议话筒和音响设备4.4万元,机关安防监控5万元,印刷和出版34.22万元,图书6.98万元,纸、硒鼓和粉盒11.97万元,办公家具10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74.9万元,餐饮0.91万元,住宿0.3万元,环保及重点工业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50万元,市场监管业务费28.68万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366.5万元,质量和品牌发展及奖励经费270万元,标准战略推进30万元,高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10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绩效目标10个,金额1234万元。分别是环保类及重点工业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涉及金额50万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涉及金额373万元;质量与品牌发展及奖励经费,涉及金额600万元;知识产权专利补助,涉及金额60万元;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经费,涉及金额20万元;标准化战略推进,涉及金额100万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涉及金额2万元;名厨亮灶(网络厨房)网络租赁费,涉及金额14万元;高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涉及金额10万元;高校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经费,涉及金额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核定保留的机要通信、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及离退休工作用车32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办公用房面积为18732.37平方米(其中:原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4583.37平方米,原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用房4149.2平方米,由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和晋中市纺织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使用)。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755.18万元,其中:环保类及重点工业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检测50万元,质量和品牌发展项目评审费270万元,食品安全抽检366.5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业务48.68万元(其中:审计费3.68万元,法律顾问费3万元,评审费15万元,广告监测10万元),标准化战略推进项目30万元,高校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费1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0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及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环保及重点工业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1).xlsx

标准化战略推进(2).xlsx

高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1).xlsx

高校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经费(1).xlsx

明厨亮灶(网络厨房)网络租赁费(1).xlsx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经费(1).xlsx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1).xlsx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专项资金(1).xlsx

知识产权专利补助(1).xlsx

质量和品牌发展及奖励经费(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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