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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7 浏览次数: 【字体: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及措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及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办法和措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办法和标准,完善并落实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统筹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意见,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拟定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办法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内外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办法,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2.负责技工学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等的安全管理;负责劳动合同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监督管理;负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及编制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1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务服务中心、晋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收支预算1532.65万元,比2021年减少26735.07万元。主要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2022年晋中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企业养老、失业养老及企业年金等的财政补助不在市局总预算中体现。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2年基本支出1035.34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1110.71万元,2022年比2021年减少75.37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在职、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水、电、气、物业、办公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及人员转隶

2.2022年项目支出497.32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27157.07万元,2022年比2021年减少26659.75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信息中心社保信息建设、网络租赁、测评、维护、新招聘事业人员培训费、劳动能力鉴定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晋中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企业养老、失业养老及企业年金等的财政补助不在市局总预算中体现

3.“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比2021年减少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统一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129.47万元,比上年减少137.4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公用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2.04万元,其中:纸质文具及办公设备2.59万元,网络安全设备16万元,信息运行维护服务82万元,租赁服务67.4万元,印刷服务4万元,餐饮及会议服务17.05万元,其他被服装具3万元 。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绩效目标26个,金额1532.6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时有汽车0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面积2621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5万元,其中全部为法律顾问服务。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6、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等。

10、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四、2022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目标.xls

GBD15市县通用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年_[007001]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及措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及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办法和措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办法和标准,完善并落实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统筹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意见,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拟定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办法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内外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办法,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2.负责技工学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等的安全管理;负责劳动合同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监督管理;负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及编制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1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务服务中心、晋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晋中市社会保险中心、晋中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晋中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3252.02万元,比2021年减少26764.81万元。主要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2022年晋中市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就业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等项目不在部门预算中体现。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2年部门基本支出2425.88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2402.8万元,2022年比2021年增加23.08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在职、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考录人员。

2.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826.14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27614.03万元,2022年比2022年减少26787.89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信息中心社保信息建设、网络租赁、测评、维护、新招聘事业人员培训费、劳动能力鉴定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劳务派遣费、96辞职人员生活补助和专项业务经费、人事考试(笔试、面试)组织报名、命题、制卷、运送试卷、组织管理、监考巡视、阅卷登分及安全后勤保障等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晋中市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就业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等项目不在部门预算中体现。

3.“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9.6万元,比2021年减少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9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万元,比上年减少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统一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129.47万元,比上年减少137.4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水、电、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统一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7.23万元,其中: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11.12万元、图书0.16万元、网络安全设备16万元、信息运行维护服务82万元、租赁服务67.4万元,印刷服务及公车维修等服务25.5万元,餐饮及会议服务22.05万元,其他被服装具3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绩效目标40个,金额1807.3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单位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4辆,被机关事务管理局征用2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面积2621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 本部门政府服务预算5万元,其中:全部为法律顾问服务。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6、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等。

10、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四、2022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GBD15市县通用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年_[007]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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