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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xls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和措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办法和措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办法和标准,完善并落实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意见,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和培养工作。

8、拟定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办法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内外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管理在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我市出国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千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千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办法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办法,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3、按照千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勤中心、晋中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晋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晋中市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办公室、晋中市外国专家服务中心、晋中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晋中市继续教育中心保存并审核。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为5609.76万元,比2017年增加792.5万元,增幅16.45%,主要原因:就业资金的增加,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经费及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初聘培训费的增加;2018年度支出合计5256.57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397万元,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的增加,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经费及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初聘培训费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0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61.15万元,占比92%;其他收入444.61万元,占比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合计525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22万元,占比34.15%;项目支出3461.35万元,占比65.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161.15万元,增长49.46%,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的增加,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经费及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初聘培训费的增加;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34.44万元,比2017年增加1324.94万元,增长37.75%,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的增加,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经费及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初聘培训费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34.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97%,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24.94万元,增长37.75%,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的增加,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经费及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初聘培训费支出的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192.71万元,占比24.67%,日常公用经费429.42万元,占比8.8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9.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奖励金,晋中市自主择业干部基本医疗保险费,晋中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取暖补贴及独生子女费,晋中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体检费,市直企业军转干部体检费,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等工作经费,晋中市新招聘事业人员初聘培训费,晋中市行政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费等等。较2017年决算增加57.6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经费及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初聘培训费支出的增加。

201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4.53,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发放机关在职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奖金,就业补助支持以及信息化建设等等。较2017年决算增加1270.14,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支出及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的增加。

2018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88万元,完成预算的94.94%,用于缴纳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较2017年决算减少0.01万元。

2018年住房保障支出110.29万元,完成预算的95.06%,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较2017年决算减少2.0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完成预算的74.64%,比上年减少1.69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节约三公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93万元,占比94.54%,比上年减少0.9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共接待6批次,39人次,占5.46%,比上年减少0.71万元.无公务出国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42万元,比2017年增加131.62万元,增加44.19%,主要原因为:继续教育中心并入局机关。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9.36元,其中政府购货物支出:16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0.56万元。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账上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机关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1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851万元,评价得分92.4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6个,涉及金额851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6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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