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预算公开
一、晋中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人社局主要工作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和措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考动者的职米培训制度,章头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办法和措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办法和标准,先善并落实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意见,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和培养工作。
8、拟定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办法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内外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管理在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今市出国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千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千部教商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千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办法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芳动关系办法,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3、按照千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芳动保障监察支队、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勤中心、晋中市自主择业军转千部管理照务中心、晋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晋中市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办公室、晋中市外国专家服务中心、晋中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晋中市继续教育中心保存并审核。
二、晋中市人社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3153.01万元,比2018年增加50.05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就业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1382.83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1454.7万元,2019比2018年减少71.87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在职、离退休人员和水、电、气、物业、办公等,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劳务派遣人员支出转入项目列支。
2、2019年项目支出1770.18万元, 2018年项目支出1286.41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82.9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信息中心社保信息建设、网络租赁、测评、维护、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取暖、就业补助项目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人员支出转入项目列支及就业补助资金的增加。
3、“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8.92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0.9万元,其中:
1、2019年度无因公出国(境)预算费用,和18年度一样.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1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原因: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7.82万元,和18年度一样。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2019年无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机关运行经费358.6万元,比上年增加32.7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96.07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3万元,办公用品2万元,办公消耗品12万元,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7.82万元,采购目录外限额以上服务244.4万元,餐饮服务28万元,住宿服务70.2万元,印刷服务15.65万元,物业管理服务65万元,修缮工程30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编报项目绩效目标8项,涉及898.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及行政参公单位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2辆。下属事业单位实有汽车2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面积2621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5万元,其中:法律顾问服务5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话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全责清晰、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部门预算草案表_[075]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