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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8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

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人社局主要工作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和措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办法和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办法和标准,完善并落实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意见,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拟定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办法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内外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管理在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办法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办法,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勤中心、晋中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晋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晋中市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办公室、晋中市外国专家服务中心。

二、晋中市人社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3475.14万元,比2015年增加1338.6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及分析

1、2016年基本支出在职、离退休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和水、电、气、物业、办公等共计1569.39万元,比2015年(基本支出781.77万元)增加787.6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2016年度预算编制要求与2015年不同,2015年项目支出预算中的水、电、物业、政府购买服务工资,按新的要求2016年编入基本支出。

     2、2016年项目支出信息中心社保信息建设、网络租赁、测评、维护、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取暖、体检等共计1905.75万元,比2015年(项目支出1354.73万元)增加551.0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信息系统建设、信息联网硬件、软件升级,政府采购项目增加。

3、“三公”经费情况

(1)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8.63 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3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2 万元

         3、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用车购置费

(2)2016年比2015年减少58.93 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57.93元(2016年车辆改制,车辆减少)

    2、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万元(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人数)

  3、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无)

(四)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296.68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比上年减少25.68万元,原因是:加强管理,节约开支。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770.86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8.9万元,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7万元,图书6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6年编报项目绩效目标8个,涉及1189.6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应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应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绩效目标公开表.xls

人社局.xls

人社局2016年“三公”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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