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人才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人才服务中心主要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全市人才服务相关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为供求双方搭建供求交流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和流动人员提供档案管理服务;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培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实名登记、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 晋中市人才服务中心、晋中市人才市场。
二、晋中市人才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支预算273.59万元,比2019年增加37.08万元。主要是:(1)新招录2人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2)中心、市场在编人员增资调整;(3)市场档案管理费、大屏维修费增加;(4)1996年辞去公职人员增资调整及体检费、退伍军人慰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127.22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98.6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28.62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工资、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独生子女奖励)。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7月新招录1人,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2)2018年10月新招录1人,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由于其录用文件下达时间晚于晋中市财政局要求的统一上报预算时间,未纳入2019年预算中,所以在2020年预算中体现;(3)根据晋中市财政局2019年预算编制文件要求,采用最新事业单位综合定额标准,新增人员后公用经费也按人员定额标准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增加。(4)中心在编人员增资调整。
2.2020年项目支出146.37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137.91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8.46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才市场人员经费、人才市场管理经费、六个专项和公共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经费、1996年辞去公职人员生活补助。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人才市场人员增资调整及人才市场档案管理费、大屏维修费增加;(2)1996年辞去公职人员增资调整及体检费、退伍军人慰问费增加。
3.“三公”经费情况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21.64万元,比上年增加7.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5.98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2.5万元,会议费0.3万元 ,工会经费1.4万元,福利费2.4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由于参照最新综合定额标准,新招录人员后日常公用经费按人员定额增加,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和工会经费都相应增加;(2)就业见习下县调研差旅费增加;(3)扶贫慰问的办公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万元,其中: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2万元,餐饮服务0.3万元,印刷服务1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绩效目标1个,金额1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实有汽车0辆。
2.房屋情况
本单位为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由人社局提供,面积为180平方米(含档案室)。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0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