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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才服务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2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人才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全市人才服务相关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为供求双方搭建供求交流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和流动人员提供档案管理服务;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培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实名登记,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人才服务中心是独立预算单位,下属有自收自支单位晋中市人才市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支预算236.51万元,比2018年减少15.78万元。主要是由于新考录1名在编工作人员,基本支出增加,相应的预算收支也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98.6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167.88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69.28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保缴纳、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场人员工资调整为项目支出

2.2019年项目支出137.91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84.41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53.5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晋中市人才市场人员工资、公共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场人员工资调整为项目支出。

3.“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与2018年比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上年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比无增减。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4.21万元,比上年增加1.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3万元,印刷费0.2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0.4万元,会议费0.1万元 ,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1.09万元,福利费1.9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新招录人员,公用经费增加福利费提标,独生子女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0.33万元,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0.4万元,硒鼓、粉盒0.4万元,其他印刷服务0.9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绩效目标1个,金额100000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实有汽车0辆。

2.房屋情况

我中心为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本单位办公用房由人社局提供,面积为120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我中心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我中心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部门预算草案表_[082]晋中市人才服务中心.xls

2019年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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