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部门预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市人才服务中心>详细内容

晋中市人才服务中心2017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3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人才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人才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全市人才服务相关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为供求双方搭建供求交流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和流动人员提供档案管理服务;组织开展培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实名登记,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人才服务中心为参公单位,下设1个自收自支单位晋中市人才市场。晋中市人才服务中心在编在职人员共21人,其中13人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人员,8人为财政补助人员。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1表).xls

二、收入决算表

2017年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xls

三、支出决算表

2017年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xls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xls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公开05表).xls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公开06表).xls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xls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2).xlsx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公开09表).xls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413560.41元,比2016年减少30674.46元,减幅1.25%,主要原因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6098.59元,占比97.62%,其他收入57461.82元,占比2.38%。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512451.99元,其中基本支出1673170.51元,占比66.6%,项目支出839281.48元,占比33.4%。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9%,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和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主要为人员薪资和日常公用支出等。较2016年决算减少14.38万元,下降7.1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以及加强预算控制,印刷费、交通费有所下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9万元,完成预算的129.89%,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30.75万元,主要原因是补缴2015和2016年度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3万元,完成预算的98.81%,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0.47万元,增加7.63%,主要原因是随缴费基数的增加而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15.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0.88万元,增加5.85%,主要原因是随缴费基数的增加而增加。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为0。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11850元,较上年减少981.92元,降低0.87%。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办公费减少。主要用于中心日常公用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台)。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8万元。2018年根据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开支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252.26万元,评价得分95.1,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1个,涉及金额8万元,重点评价项目0个,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1个。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