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才服务中心2016年决算公开
1、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贯彻落实人才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全市人才服务相关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为供求双方搭建供求交流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和流动人员提供档案管理服务;组织开展培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实名登记,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晋中市人才服务中心为参公单位,下设1个自收自支单位晋中市人才市场.
2、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部门收入2444234.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3145.79元,其他收入1089.08元;较2015年部门收入增加624549.22元,增加25.5%。2016年部门支出2335145.79元,其中:基本支出1455644.43元,项目支出879501.36元;较2015年部门支出增加516347.78元, 增加28.3%。
3、“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在2016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预算。
4、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8万元,较2015年增加5.84万元,增加比例为1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交通补贴。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台)。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9.0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04万元。
7、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