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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晋中市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民政局主要工作是: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民政事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牵头拟定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贯彻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管理工;负责全市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婚姻、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办涉港澳台儿童收养登记管理;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市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加强安全管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行政单位1个(晋中市民政局)、下设事业单位1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二、晋中市民政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收支预算4942.9万元,比2020年增加1125.52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1年基本支出770.12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630.62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139.5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交通费、其他交通费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2021年项目支出4172.78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3186.76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986.02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社区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级配套项目资金增加。

3.“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8万元,比2020年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无偿调拨公务用车1辆,因此公务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93.78万元,比上年增加12.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因此公用经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4万元,其中:住宿和餐饮服务15.07万元、计算机设备及软件3.9万元,办公设备0.55万元、家具用具1.5万元、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1.82万元、车辆维修保养和加油服务2.9万元、印刷服务5.21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0.45万元、其他服务30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绩效目标9个,金额3926.5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核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工作用车1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无偿调拨工作用车1辆,共有工作用车2辆。

2.房屋情况

本单位办公用房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办公用房面积584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1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zip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004001]晋中市民政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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