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部门预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市金融办公室>详细内容

晋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5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工作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组织或者参与起草金融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

2.负责全市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与人行晋中市中心支行、晋中银保监分局等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统筹协调和落实市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协调各类金融机构推进金融创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牵头组织金融对地方经济社会支持保障情况的汇总分析、考核评价,落实金融机构激励措施。参与制定重大项目融资方案,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工作。指导推进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

3.负责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组织协调企业上市的培育推荐、改制上市工作。配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资和资产重组工作,协调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4.指导和推进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负责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晋中信用环境。吸引、聚集金融资源,鼓励金融机构入驻晋中,指导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指导推进金融功能区、金融集聚区建设。指导金融支持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创新。发展普惠金融,协调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

5.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指导民营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加强对新兴地方金融组织的培育、管理和协调服务。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股权投资企业、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审批(备案)和管理。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县(区、市)人民政府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6.落实省市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市股权投资企业的备案,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

7.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协调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承担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和晋中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事业)。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收支预算188.64万元,比2020年增加29.1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两名行政人员,增加了基本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1年基本支出161.64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134.47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27.17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两名行政人员经费。

2.2021年项目支出27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25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2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金融业务的开展及处置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入项目支出预算。

3.“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23.03万元,比上年增加6.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所需的公用经费的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4.5万元,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0.5万元,办公家具1.2万元,印刷费0.5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绩效目标0个,金额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0辆。下属事业单位实有汽车0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均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三、名词解释(字体:黑体3号)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436001]晋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xls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