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一、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市政府对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与协调服务。负责联系国家、省驻晋中监管机构和国有、股份制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解决的矛盾与问题,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持。
(二)单位构成
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设有金融科、上市科两个科室。
二、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67.51万元,2016年预算为50.4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59.51万元,比2015年基本支出增加15.07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的调整。
2. 2017年项目支出8万元,比2015年项目支出减少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办公费。
3.“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保养维护运行。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3.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5万,主要用于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务预算绩效目标。
三、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