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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军休一所2018年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军队离退休干部

第一休养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我所是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的由中央财政供养、地方财政补缺的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的全额事业单位。主要保障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得到圆满落实。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所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包括6名地方预算负担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无军籍生活补贴及取暖费,公用支出。单位设有办公室、财务科、医保科、后勤管理科。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040.8万元,比2017增加120.08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是:中央下拨军休干部经费增加,军休干部定期增资2018年度支出合计1795.7万元,比2017减少22.2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7.3万元,占比92%;上级补助收入150万元,占比7.3%;其他收入13.5万元,占比0.6%。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万元,占比10.6%;项目支出1604.8万元,占比89.4%,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77.3万元,比2017增加70.91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中央军休干部增资,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71.8万元,比2017增加206.05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7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6.5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765.3万元,占比99.6%,日常公用经费6.5万元,占比0.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1.8元,完成预算的9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63.8万元,资本性支出2.9万元。支出用于发放全体军休人员的工资、支付人员保险、落实军休干部的生活待遇,组织其外出开展活动及其福利费、维持机构运转的公用开支等。2017年决算支出增加206.5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相应福利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的97.5%,比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15.4%,原因是:节约公车开支,车辆维修费用减少。其中:“三公”经费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现保留公务用车一辆,支出决算3.9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15.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9万元2017年增减1.83万元,降低22%。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办公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为离退休干部用车,主要用于军休干部体检、活动等外出用。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795.7万元,评价得分91.75分,结果为良好,无自评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军休一所2018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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