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本单位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1950年6月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为在革命战争年代光荣致残的一至四级革命伤残军人服务的优抚事业单位。其前身为山西省荣军教养院,为因伤残后遗症需经常医疗处理的革命伤残军人提供住院治疗和休养康复理疗服务。休养院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总务科、医务科、休养队、康复科、待遇落实科、体检理疗科共9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是正处级民政优抚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支预算780.88万元,比2018年减少99.78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664.83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715.84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51.01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1.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1.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4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2019年项目支出116.05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164.82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48.77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碧血丹心》图书加印、伤残军人雇佣护理人员、伤残军人宿舍区维修、伤残军人取暖补贴、医务综合楼办公、文娱设备购置费,退休干部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减少主要原因是医务综合楼工程款项目减少。
3.“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8.7万元,比2018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11.78万元,比上年增加10.9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邮电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是因为福利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52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2.25万元,办公设备14.12万元,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6万元,生活用电器(含电冰箱)7.2万元,通信设备2.49万元,电视设备(含电视机)0.5万元,家具用具10.26万元,修缮工程10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4.1万元,住宿服务0.4万元,餐饮服务0.3万元,《院志》、《初心不改忆峥嵘》图书加印10万元,综合定额公用支出1.2万元,物业管理服务18.2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0.9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无绩效目标考核项目。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单位核定保留应急保障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共计3辆。
2.房屋情况
单位办公用房面积621.92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