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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0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1950年6月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为在革命战争年代光荣致残的一至四级革命伤残军人服务的优抚事业单位。其前身为山西省荣军教养院,为因伤残后遗症需经常医疗处理的革命伤残军人提供住院治疗和休养康复理疗服务。

    二、机构设置

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总务科、医务科、休养队、康复科、待遇落实科、体检理疗科共9个职能科室。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共有编制数57名,2017年底实有在职人员50人,另有离休干部4人,退休人员48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全年收入2424.15万元,比2016年增加870.15万元,增幅56%,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伤残军人和遗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140.77万元,占比4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51.94万元,占比39%,上年结转331.38万元,占比14%,其他收入(利息收入)0.0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全年支出217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03万元,占比39.1%;项目支出1321.33万元,占比60.9%。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9.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1.94万元,完成预算比为100%,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

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089.32万元,完成预算比为84%,较2016年决算增加72.7万元,增加7%,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职工调资,优抚对象抚恤标准提高。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2.9万元,完成预算比为51%,较2016年决算减少7.7万元,减少13%,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减少。城乡社区支出951.94万元,完成预算比为100%,是2017年新增支出,是用于转付伤残军人和遗属危房改造工程补助资金。农林水支出12.55万元,完成预算比为100%,是2017年新增支出,是用于驻村扶贫工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4.65万元,完成预算比为100%,较2016年决算增加2.0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住房保障性支出增加。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7万元,经费支出8.66万元,完成预算的99%,比2016年增加0.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6万元,共接待老井村干部商谈扶贫项目、接待省电视台摄制《战火中的青春》专题片、接待特等功臣唐章洪并采访拍摄共计7批次、60人次,比2016年增加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因单位公务用车普遍车龄长、车况差,车辆零件老化,导致维修次数密集,维修成本上升,比2016年度增加0.39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0.39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单位运行经费93.94万元,比2016年增加11.34万元,增加14%,主要原因为是将节约的公用经费用于帮扶扶贫村。包括:办公费7.26万元,印刷费1.79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4.53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1.17万元,取暖费28.2万元,物业管理费0.37万元,差旅费2.87万元,维修(护)费1.31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66万元,劳务费1.08万元,工会经费6.18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36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1.2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9.41万元,其中货物23.19万元,包括为伤残军人购置电热褥垫18.13万元,购置会议室用投影仪0.9万元,音箱2.59万元,购纸张、硒鼓等办公耗材0.75万元,扶贫村购空调、电暖器0.82万元;工程2.7万元,办公区东围墙维修2.7万元;服务5.33万元,车辆加油、维修保养和保险服务3.19万元,住宿、餐饮服务0.66万元,印刷服务1.48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无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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