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能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是人民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职能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2、负责本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承担国家及省、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4、负责提出本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及项目安排建议。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8、负责本市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9、负责本市环境监测和信息管理工作。10、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11、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12、组织、指导、和协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13、监督、指导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行政单位2个,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区分局;参公事业单位1个,晋中市环境监察支队;全额事业单位3个,晋中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晋中市环境应急和监控中心、晋中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晋中市环保局后勤服务中心和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1388.46万元,比2017年增加1222.6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党的十九大将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作为了党和政府三大攻坚战之一。打好三大攻坚战,也是政府工作报告反复强调的工作重点。对此,我市在污染防治工作中逐年加大了政府财政的投入。2018年,我局按照省级下发的大气、水、土壤行动计划中要求必须完成的工作及应对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安排了大量的项目支出,新增项目造成了年度收入的增加;2018年度支出合计9919.82万元,比2017年增加344.65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增项目的增加,对应的支出也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38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71.44万元,占比99.85%;其他收入17.02万元,占比0.15%。其他收入为利息收入及公岗人员经费及社保。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91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4.79万元,占比18.29%;项目支出8105.03万元,占比81.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371.44万元,比2017增加1218.4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我市在污染防治工作中逐年加大了政府财政的投入。2018年,我局按照省级下发的大气、水、土壤行动计划中要求必须完成的工作及应对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安排了大量的项目支出,新增项目造成了年度收入的增加;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903.13万元,比2017增加337.74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增项目的增加,对应的支出也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36.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74%。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728.78万元,下降59.89%。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部门安排我局各类专项业务经费及项目资金大部分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而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其中,人员经费1323.75万元,占比34.5%,日常公用经费2512.86万元,占比65.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离退休职工工资,在职、离退休人员养老、职业年金的支出。较2017年增加2.61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退休人员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职工医疗及计划生育奖励,较2017年减少1.59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人员退休,缴纳医保减少。农林水支出39.2万元,完成预算的83.4%,用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经费及扶贫人员工资经费、补贴。较2017年增加11.7万元,增长42.55%,主要原因是除安排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外,安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经费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的发放。较2017年减少2.38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住房公积金减少。节能环保支出3493.75万元,其中上年预算结转支出445.17万元,当年预算支出3048.58万元,完成预算的69.15%,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社保,机关运行及环保专项业务、大气、地表水污染治理及非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营补助等方面。较2017年减少5688.69万元,减少61.95%,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部门安排我局各类专项业务经费及项目资金大部分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而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9万元,完成预算的70%,比上年减少2.16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为公务接待减少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8万元,占15.2%,比上年减少2.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8.81万元,占84.8%,与上年相同;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及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2018年度,我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车,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接待人数32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4.35万元,比2017年增加77.44万元,增长19.51%。主要原因是2018年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央、省、市环境督查工作,我市3个市级环境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工作,年初部门预算在2017年督查经费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幅。督查经费主要用于了督查人员差旅费、车辆的租赁及交通费用支出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58.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4.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47.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4735.94万元,评价得分85分,结果为良好等;自评项目13个,涉及金额8232.2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11个,等级良好的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