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方面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目标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承担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城乡规划的责任。拟定全市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性规划、园林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依据总规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配合相关部门编制城市各专项规划;参与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3、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省和市审批、核准及备案的建设项目的选址,确定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的选址;承办建设项目规划相关行政审批,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负责审批城市建成区内村镇规划,负责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指导和管理城镇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建设档案等工作。
4、负责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和公用事业的运营管理。承担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市容环卫设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市照明、排水管网等的维护管理和日常运营监督,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
5、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和再生水利用的管理;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权管理,负责燃气生产经营等的资质管理;统筹城市数字网格化管理,负责全市数字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建设;负责城市规划、建设档案的收集、保存、查询等工作。
6、拟定全市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全市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市文化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全市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市文化局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定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年度计划、阶段性安排并监督实施;综合行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和工商管理、环境保护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执法活动。
8、负责紧急状态下城市管理系统的国防动员和城市防汛、防灾、减灾工作;编制城市防汛、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决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编制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年度经费计划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0、拟定行业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干部职工队伍培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
11、指导协调各县(区、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内设办公室、人事劳资科、计划财务科、后勤装备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规划建设管理科、市政运营管护科、质量评估科9个科室和开发区分局。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8505.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498.54万元,占比99.99%;其他收入7.19万元,占比0.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856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77万元,占比1.2%;项目支出57863.11万元,占比98.8%。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92.38万元,完成预算的638.08%,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3960.53万元,增长39.09%,主要原因是人员和项目增加。
政府性基金支出44384.17,完成预算的214.25%,用于项目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42437.77万元,增长2180.3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18万元,完成预算的29.87%,比上年减少3.87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同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2.06万元,占91.5%,比上年减少0.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2万元,占8.5%,比上年减少3.49万元,公务接待13批次,共172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69万元,比2016年减少34.51万元,降低35.14%。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经费开支。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3.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7.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7.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8.22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993.78万元。2018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评价金额58564.88万元,评价得分96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9个,涉及金额7869.78万元,重点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96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9个,等级为良好的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