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决算公开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市发改委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综合管理部门,主要承担着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发展政策研究、经济运行监测、政府投资管理、重点项目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等职能,同时还承担着108国道综合发展廊带、国民经济动员、循环经济、援疆等14个市级领导组办公室职责和牵头协调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市发改委机关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重点办、价格举报中心),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5个(108办、价格监测中心、以工代赈办、煤综办、经济信息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价格认证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4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3.16万元,占比99.67%;其他收入8.98万元,占比0.3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5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8.71万元,占比66.41%;项目支出925.28万元,占比33.59%。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我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5.26万元,完成预算的93.06%,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28.27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63万元,完成预算的63.87%,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27.08万元,增长8.9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31万元,完成预算的99.74%,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1.75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医疗支出相应增加。城乡社区支出523.57万元,完成预算的19.68%,用于建设晋中市信用信息平台费、晋中至太原轨道交通前期费、108示范区工程规划设计编制费、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费、“十三五”发改工作专项规划编制费等。较2016年决算减少144.29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晋中至太原轨道交通编制费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34.22万元,完成预算的97.77%,用于扶贫人员差旅费及工作经费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33.59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度扶贫人员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32.01万元,完成预算的99.25%,用于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3.21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11万元,完成预算的32.2%,比上年增加0.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73.64%,比上年增加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1万元,占26.36%,比上年增加0.81万元。原因是:一是2017年度晋中市被国家和山西省定为“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管理试点市”,国家及省、地市来我委考察调研活动增加,相应公务接待费支出也有所增加。二是援疆办设在我委,2016年度新疆相关部门未来晋中考察调研,未产生接待费用。2017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来晋中考察调研,我委进行接待,接待费增加。二是根据市委脱贫攻坚文件相关要求,我委公车晋K9V211用于扶贫,公务用车费用增加。2017年度,我委一般公务用车5辆,实际使用2辆,市政府公务用车平台使用3辆;我委公务接待的批次16次,接待人数155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71万元,比2016年增加7.64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单位职工扶贫入户)。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4.8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2.4866万元。
八、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发改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金额608.78万元。自评项目3个,涉及金额551.18万元,重点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57.6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1个,等级为良好的4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