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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8 浏览次数: 【字体: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工作是:

1.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并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军休服务、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等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其他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行政单位1个(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1个(晋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收支预算873.46879万元,比2021年减少4135.35121万元。主要是抚恤、退役安置等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运转类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2年基本支出406.27879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428.23万元,2022年比2021年减少21.95121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其他交通费用、公用经费等,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2.2022年项目支出467.19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4580.59万元,2022年比2021年减少4113.4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抚恤、退役安置等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运转类项目减少。

3.“三公”经费情况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48.6181万元,比上年减少5.07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5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1.35万元,复印纸2.4万元,印刷服务4.4万元增值电信服务1.2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绩效目标22个,金额873.46879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时有汽车0辆。

2.房屋情况

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756平方米,接访大厅200平方米,共计956平方米。占用晋中市荣军医院(晋中市荣复军人精神病院)办公楼。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6.2万元,其中:法律顾问服务5万元,互联网接入服务1.2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6、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等。

10、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四、2022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GBD15市县通用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年_[003001]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xls

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zip


                                                                     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并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军休服务、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其他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2.晋中市荣军医院主要工作是:为在乡荣复军人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精神疾病预防和治疗,精神病机理

研究,心理咨询与疏导。

3.晋中市荣军休养院(晋中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是2020年11月根据晋中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要求,由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晋中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晋中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整合而成。主要工作是为特、一等伤残军人提供医疗、康复、休养一体化管理服务,落实国家对残疾军人的优抚政策。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4.晋中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始建于1964年,系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全额事业单位科级建制。主要工作是过往部队的饮食供应工作,是我市军供保障的重要窗口。

5.晋中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部门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烈士褒扬和安葬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征集、整理、展示与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史料和遗物;负责革命烈士的褒扬工作;烈士纪念设施和陵园建筑物的保护及日常维护工作;建立完善烈士档案;革命烈士遗骸骨灰的安葬和保护工作;为社会各界及烈士亲属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础功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系统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行政单位1个(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不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晋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独立核算事业单位4个(晋中市荣军休养院、晋中市荣军医院、晋中市军用饮食供应站、晋中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

二、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收支预算3863.7万元,比2021年减少4402.51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市财预〔202217号文件,自2022年起,市本级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不作为部门预算进行批复,抚恤、退役安置等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运转类项目预算减少,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2年基本支出2351.5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2381.4万元,2022年比2021年减少29.9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其他交通费用、公用经费等,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2.2022年项目支出1162.1976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5534.81万元,2022年比2021年减少4372.6124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目、烈士陵园项目、荣军休养院项目、荣军医院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预〔202217号文件,自2022年起,市本级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不作为部门预算进行批复,抚恤、退役安置等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运转类项目减少。

3.“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比2021年减少1.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48.6181万元,比上年减少5.07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6.2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印刷服务等。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绩效目标52个,金额1568.48万;市荣军医院事业收入类绩效目标7个,金额35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市荣军医院核定保留一般公务用车1辆,救护车2辆;市荣军休养院核定保留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4辆;市军用饮食供应站核定保留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无车辆。

2.房屋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用房面积756平方米,接访大厅200平方米,共计956平方米。占用晋中市荣军医院(晋中市荣复军人精神病院)办公楼。

市荣军医院业务用房面积3960.79平方米。

市荣军休养院办公用房面积3380.35平方米。

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办公用房面积2342.16平方米。

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房屋建筑面积5038.88平方米,其中占用办公用房面积153平方米,其余为综合纪念展馆占用面积,另外还有部分面积为附属配套设施用房,房屋未验收移交我单位。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6.2万元,其中:法律顾问服务5万元,互联网接入服务1.2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系统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6、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等。

10、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四、2022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GBD15市县通用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年_[003]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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