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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委政法委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重要案件督办经费_202203300929241(1).xls

平安晋中建设经费_202203300928431(1).xls


GBD15市县通用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年_[408001]中国共产党晋中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1).xls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晋中市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委政法委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根据《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厅、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厅发[2019]2号)精神,设置中共晋中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主管全市政法工作的工作机关,为正处级。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政法委及省委的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厅、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厅发[2019]2号)精神,市委政法委科室9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政策研究室、执法监察科、案件督办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国家安全和反邪教协调科、宣传教育科。

二、晋中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收支预算661.74万元,比2021年减少615.74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2年基本支出588.82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616.07万元,2022年比2021减少27.25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2022年项目支出72.92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661.41万元,2022年比2021减少588.49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重要案件督办协调经费5万元,平安晋中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反邪教工资经费10万元,综治中心聘用临时人员政府购买服务43万元,护路办人员养老补差4.9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的立项减少。

3.“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减少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晋中市委政法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81.12万元,比上年减少13.87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减少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等减少。 (字体:仿宋3号)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9万元,其中:办公消耗品及类似品4.58万元,印刷服务5万元,办公设备3.81万元,会议服务1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字体:楷体3号)

2022年绩效目标6个,金额72.9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委核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工作用车1辆。

2.房屋情况

我委办公用房面积616.6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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