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共产党晋中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预算情况说明
晋中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委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根据《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厅、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厅发[2019]2号)精神,设置中共晋中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主管全市政法工作的工作机关,为正处级。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政法委及省委的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厅、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厅发[2019]2号)精神,市委政法委科室9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政策研究室、执法监察科、案件督办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国家安全和反邪教协调科、宣传教育科。
二、晋中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收支预算1277.48万元,比2020年减少17.71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1年基本支出616.07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588.18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27.89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2021年项目支出661.41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652.79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8.62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332万元,重要案件督办协调经费15万元,平安晋中建设工作经费10万元,维稳和处置突发事件经费45万元,政法干警爱心救助资金10万元,反邪教工资经费15万元,综治中心聘用临时人员政府购买服务43.01万元,护路办人员养老补差6.4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1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护路办人员养老保险补差费用和综治中心人员费用。
3.“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晋中市委政法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94.99万元,比上年增加6.89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等增加。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8万元,其中:办公消耗品及类似品7万元,印刷服务4万元,办公设备3万元,会议服务3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晋中市委政法委无绩效目标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委核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工作用车1辆。
2.房屋情况
我委办公用房面积616.6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我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2021年政法委预算公开表_[408001]中国共产党晋中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