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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9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晋中市委、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发[2001]15号)精神,设置中共晋中市委政法委员会,与晋中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简称政法委(综治办),为正处级建制,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一)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全市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全市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统一理解、认识。

    (六)组织、协调全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积极支持、宣传司法行政部门搞好全民普法教育工作。

    (八)组织推动全市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

    (九)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管理、带好全市政法队伍;协调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十)指导下级政法委(综治办)的工作。

    (十一)承担市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综治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中央和省综治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综治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年度计划,为市综治委当好参谋助手。

 (二)在市综治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市)综治部门及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综治工作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推进全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严肃认真地实施综治监督,把“综治一票否决权制”、“单位发案负责追究制”等监督制约措施落到实处。

 (五)组织对全市综治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大力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全市综治工作争创一流。

 (六)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设11个行政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执法检查科、督查科、综合科、案件督办科、法治科、宣传教育科、信访科、国安办。5个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法学会、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网格办、护路办。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930.74万元,比2017增加163.79万元,增长21.3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及各种保险的收入增加2018年度支出合计930.13万元,比2017增加164.29万元,增长21.4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及各种保险的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3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3.58万元,占比97.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27.15万元,占比2.9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3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02万元,占比55.69%;项目支出412.11万元,占比44.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03.58万元,比2017增加162.24万元,增长21.8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和各种保险收入增加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95.90万元,比2017增加157.2万元,增长21.2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和各种保险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2%。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7.2万元,增长21.2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和各种保险、扫黑除恶及信息系统建设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447.28万元,占比49.93%,日常公用经费70.74万元,占比7.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1.26万元,完成预算的98.6%,用于工资、津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奖金、办公费等。较2017年决算增加116.71万元,增长20.31%,主要原因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离退休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较2017年决算减少27.65万元,减少29.49%,主要原因2018年离退休费由养老中心发放,机关减少了离退休费的支出。一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和机关单位医疗支出等。较2017年决算增加0.72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医疗支出增加公共安全支出6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支出等。较2017年决算增加61.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林水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扶贫工作支出等。较2017年决算增加0.15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扶贫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51.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等。较2017年决算增加5.9万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增加。涉及支出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98.26%,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74%,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6万元,占比98.26%,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7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增加12.49万元,增长21.44%。主要原因是:法律咨询费和福利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895.9万元,评价得分100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0个,等级良好的0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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