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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民族方面

1.宣传贯彻国家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

2.组织协调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提出发展少数民族特殊政策和扶持措施,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

3.组织对全市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发生的问题,促进全市民族平等团结、互相合作,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4.研究全市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5.研究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同教育主管部门帮助解决少数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

6.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7.协助县(区、市)政府处理民族方面的重要问题。组织培训民族工作干部。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8.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少数民族对外宣传和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9.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民族方面其他事项。

(二)宗教方面

1.宣传贯彻国家宗教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研究国内外和本市宗教现状和动态,把握我市各种宗教的发展趋势,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3.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4.引导和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5.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6.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帮助宗教团体办好自养经济事业。

7.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宗教理论研究工作。

8.对全市政府系统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培训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协助县(区、市)政府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9.支持、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流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抵制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10.配合政法部门揭露、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邪教组织及其它犯罪活动。

11.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宗教方面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本单位共设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3个科室。本单位行政编制8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人,其中:公务员7人、行政工勤1人。退休4人。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部门收入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4983.64元;较2015年部门收入增加286035.06元,增加25.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16年部门支出1394983.64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311.98元,项目支出100671.66元;较2015年部门支出增加286035.06元,增加25.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036.86元,其中:办公费19881.86元,印刷费1143元,邮电费3736元,差旅费38556元,维护费1885元,会议费800元,工会经费9600元,公务交通补贴57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835元。较2015年增加92592.86元,增加135.28%,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采购预算3.69万元,其中:便携式计算机1台0.45万元,多功能一体机2台0.28万元,椅凳5把0.29万元,铁皮柜3个0.2万元,硒鼓、粉盒16个0.43万元,小型计算机3台1.28万元,桌子5个0.76万元。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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