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大2018年决算公开
附件1
晋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负责制定本区域内法规;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事项;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选举和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正、副职领导人;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末,我单位行政编制58个,行政编制49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8人。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3人,行政在职45人,行政工勤在职1人,事业在职7人。离休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423.56万元,比2017减少146.38万元,下降9.3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归社保,退休人员经费减少;2018年度支出合计1396.32万元,比2017减少171.56万元,下降10.9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归社保,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2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7.38万元,占比99.57%;其他收入6.18万元,占比0.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9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18万元,占比56.52%;项目支出607.13万元,占比43.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17.38万元,比2017减少135.61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归社保,退休人员经费减少;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90.59万元,比2017增加238.33万元,增长17.14%。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经费增加及人大代表培训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8.33万元,增长17.14%。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经费增加及人大代表培训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670.10万元,占比48.19%,日常公用经费119.09万元,占比8.5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9.34万元,完成预算的84.09%,用于职工工资及福利支出、人大代表工作经费、人大会议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经费等的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15.60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单位增加人大代表培训经费及因公出国(境)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63元,完成预算的7.96%,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28.73万元,完成预算的2.07%,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的0.5%,用于扶贫工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0.65万元,完成预算的5.80%,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涉及支出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8万元,完成预算的286.09%,比上年增加4.75万元,增长259.14%,原因是:赴港澳招商引资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28万元,批次一次,人次为一人,占比65.05%,比上年增加4.28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万元,占比34.95%,比上年增加0.47万元,增长25.47%;本部门全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0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增加18.78万元,增长18.7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大代表培训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机要通信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