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社科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晋中市社科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社科联全称晋中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晋中市社科联是在中共晋中市委领导下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社会科学界的联合组织;是贯彻党对社会科学工作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参谋和助手;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市属各社会科学学会、研究会、协会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社科联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学会部和科普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27.05万元,比2017减少40.83万元,下降24.3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发放移交市养老保险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27.05万元,比2017减少40.83万元,下降24.3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发放移交市养老保险中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40万元,占比98.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15万元,占比0.9%。结余0.5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4万元,占比67.8%;项目支出38.86万元,占比30.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年末结转结余2.0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5.40万元,比2017减少41.18万元,下降24.7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发放移交市养老保险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5万元,比2017减少42.38万元,下降25.3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发放移交市养老保险中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9%。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38万元,下降25.3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发放移交市养老保险中心。其中,人员经费86.68万元,占比69.34%,日常公用经费37.82万元,占比30.2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字体:仿宋GB2312三号)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行政运行和社会团体事务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5.3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节省开支用于扶贫。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离退休取暖费、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36.59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发放移交市养老保险中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险。较2017年决算增减少0.6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住房保障支出9.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较2017年决算无变化。
农林水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2018年的专项扶贫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0.38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扶贫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无因公出国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公务接待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增加0.9万元,增长8%。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25万元,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3个,涉及金额26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3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字体:黑体3号)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